9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
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
信,就算为他的义。
10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11并且他受了
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
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12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13因为上帝应
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14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
许也就废弃了。
15因为
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
犯。
16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
恩,叫应
许定然归给一切
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17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
活、使
无变为有的上帝,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
父。”
18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
后裔将要如此。”
19他将近
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
死,撒拉的生育已经
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20并且仰望上帝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上帝。
21且满心相信上帝所应许的必能作
成。
22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23“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24也是为我们
将来得算为义之人
写的,就是我们这信上帝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
活的人。
25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
犯;复
活,是为叫我们称
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