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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注释
15:31
藐 视 耶 和 华 的 言 语:在 神 眼 里 人 无 意 误 犯 的 罪 (22~29 节) 和 有 意 犯 的 罪 之 间 有 区 别, 后 者 指 人 因 为 藐 视 神 的 话 语 而 故 意 犯 下 的 罪 (30~31 节)。 尽 管 误 犯 的 罪 不 会 使 人 与 神 选 民 无 份, 但 是 人 仍 然 必 须 为 之 献 上 赎 罪 祭 (24~28 节)。 可 是 那 些 有 意 抗 拒 神 而 犯 罪 的 人 将 无 份 于 神 的 选 民 和 神 的 救 赎 (30~31 节; 参 约 一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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