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经资料
  • 网站首页
  • 在线《圣经》
  • 初信造就
  • 家庭生活
  • 神学著作
  • 神学归正
  • 神学课程
  • 教牧服事
  • 查经资料
  • 研经工具
  • 返回查经资料 | 返回本书目录 |

    以斯拉记

     

    注释

    九1-15 有关混婚的报告和以斯拉的认罪

        4个月过去了(比较十9),我们必须假设,如十章3节所提示的,以斯拉已像尼希米记八章所描述一样,开始了他的教导事工。从本章和别处,我们发现他能够把那些被视为过时的律法,重新应用在新的处境上,他特别是把不同的经文串连起来,去找出那些支持着较旧之律法的神学原则。

        结果是众民开始明白,跟未信的外邦人结婚,与他们的先祖与迦南人结婚,在原则上是无异的,而这做法是律法不容许的。第1节所提及的民族,多半已不存在,但从各种别的数据可见(包括利十八,十九19;申七1-4,二十10-18),律法与当代的处境也是相关的。

        以斯拉的祷告纯是认罪,其中并不包含要求赦罪或其它代求。这祷告的高潮是: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你是公义的!(15节)纵使神要毁灭祂的子民,以斯拉也承认祂的做法必是对的。这可说是最高境界的敬拜:敬拜者只为神的本质而赞美祂,而不是为了他希望从神得着甚么。

        因此,以斯拉适切地采用了一个为死者哀悼的做法(3节),而他则代表着全民去祷告。他的祷告(6-15节)也是从各种早期文献援引过来的,其中包含了个人和群体的哀悼(6-7节);思想神现今的怜悯──这样只强调了众民的忘恩负义(8-9节);具体的认罪(10-12节);未来的意向(13-14节)和概括性的认罪(15节)。

     

  • 回顶部
本站通告:《圣经》是完整无误的,请从《圣经》的总原则解经!敬拜耶稣基督网的资源版权皆属原创者所有,如有侵权或不符合《圣经》,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天国里也不娶也不嫁!我们只信耶稣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独生子。我们信圣父耶和华、圣子耶稣基督、圣灵三个位格独一的上帝,体不可分,位格不可乱。我们要传的福音是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
Email:StephenCao@jingbaiyesuji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