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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伯记

     

    注释

     

    二十五1-6 比勒达第三次发言:「人怎能在神面前称义?」

        经文到了这一点似乎有某些地方出了错。比勒达的发言在开始时没有了惯常的称呼,而且只有5节。接着琐法完全没有发言,然后便是約伯接连3次的发言(二十六,二十七至二十八,二十九章),他的朋友再没有任何说话。約伯在这里发言的某部分经文听起来又完全不像是出于他的口。也许,比勒达的发言部分原初是由二十五章2至6节,再加上二十六章5至14节。如今比勒达的说话内容,与以利法的一些思想相当近似,尤其是那与神相比,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完全洁净的观念(4-6节;参四17-19)。比勒达开头的那几句有关神的能力,说祂的军队无数的话(2-3节),突显了将人与神分隔的鸿沟。第二十六章5至14节接续了神以大能管治的同一主题,彷佛这几节经文也是属于比勒达发言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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