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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篇

     注释

    第一一七篇 一神、一世界、一喜乐

        在罗马书十五章11节中,保罗用这诗篇作为耶稣是弥赛亚的证据。在启示录七章9节,这篇诗篇获得成就。一一七篇直指神计划的核心,也指向世界的所有角落。从出埃及事件开始,借着某些律例,非以色列人能成为立约群体的一分子,这反映了亚伯拉罕之福的应许(出十二48-49)。同样,在所罗门的祷告中,他为自己民族祷告后,也顺理成章地想到外邦人,他为后者向以色列的神祈祷,并求神垂听这类外邦人的祷告(王上八41-43)。还有,神的救赎,在向以色列人施行的同时,也于全世界施行。这真理在诗篇中(例如九十六至九十八篇)是非常明显的。

        这里是一神论的简洁宣告(「万国啊……耶和华」);全世界也在一位神里合一(第2节的「我们」包括了「万国」、「万民」和以色列人);而神是平等对待所有人的(祂的不变、委身的「爱」,以及祂永恒的「诚实」);真正的信仰是以赞美、喜乐回应一位如此可爱、信实的独一的神。第2节神所施的「大」慈爱,是大能的、掌管一切的爱。「我们」:如果这是专指以色列人,那么它即是暗示凡是以色列的,也自动成为全世界的。但这处所指的,如之前所说,其实是「普世的以色列」──亚伯拉罕的所有子孙(四十七9;罗四11-12;加六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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