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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利米书第十四章

    为主名的缘故(十四1~22)

      这一章主要记述耶利米和神的对话。作者在首六节所描述旱灾的惨况,是引动他哀求神的起因。

      “干旱之灾”的原文用的是一个加强语气的众数,意谓多个接踵而来或一个大而持久的旱灾,这显然是神对人的惩罚。但以色列人虽知旱灾会带来悲惨的后果,仍是顽梗不回转。

      耶利米看到此情此景,心中有如刀割。一方面他知道只要百姓肯悔改归回神,神定会宽恕他们,免他们于灾难。可惜,百姓似是听而不闻,仍沉迷于敬拜偶像及作他们喜好的事!另一方面,他实在爱这百姓,不忍目睹他们受苦难,遭神的烈怒所烧尽。在这两难之间,于极复杂的心情下,他向神发出呼求。

      耶利米极希望神回心转意,所以在他的祈祷中,他强调:“为名的缘故”(7、21)、“名下的人”(9)。他知道自己的同胞犯罪,应该得到惩治。但毕竟他们都是耶和华所拣选的百姓,他们若然遭祸,岂不是有辱神的声誉,并为外邦人所耻笑?所以,耶利米祈求神三思。一方面为祂的名,另一方面更是由于以色列人是祂的百姓。而在这祈求中,耶利米也同时提醒神“不要背了与我们所立的约”(21)。这亦是强而有力的恳求。

      可惜,以上一切的理由都不能改变神的意向,因为百姓实在令神太伤心和忿怒,祂定要追讨他们的罪孽。所以,祂再一次吩咐耶利米不要为百姓祈求。

    祈祷 主啊,不要让我干犯,以致不听我的祈祷。──《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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