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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主圣经百科全书-以斯拉记(Ezra, Book of)
旧约其中一卷历史书,与历代志上、下和尼希米记互相关连。
名称
在他勒目「巴巴伯德拉」(15a)中,拉比和文士都视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为一卷书。约瑟夫(《亚匹温辩》1.8)以旧约书卷的数目是22卷,也认为这两卷书应该合而为一。某些教父,如撒狄主教麦立托和耶柔米,亦视它们为一卷书。70:士译本(旧约的希腊文课本)也将这两卷书合为一卷,而且为了将它们与次经《以斯拉一书》区分,便称它们为《以斯拉二书》。武加大拉丁译本却称以斯拉记为《以斯拉一书》,尼希米记为《以斯拉二书》。
背景
当古列在主前539年征服巴比伦,犹太人便受波斯帝国统治。由那时至以斯拉时期,波斯王继有:古列(主前539-530),他容许犹太人和其他被掳者重返故国(拉一);刚比西斯(主前529-522);篡夺王位的高马特(主前522);大利乌一世(主前521-486;拉5:6);薛西斯一世(旧约的亚哈随鲁,主前485-465;拉4:6);亚达薛西一世(主前464-424;拉4:7-23,7:1至10:44)。以斯拉和尼希米二人的工作,都在古列至亚达薛西一世时期发生。然而,某些学者则将以斯拉列於亚达薛西二世的统治时期(主前404-359)。
资料来源
依照传统说法,犹太领袖以斯拉将研究所得的资料整合,构成这卷书。第七至十章是以作者第一身写成,所以,以斯拉可能采用自传形式,作为此书的核心,再补充其他资料。书中用亚兰文写成的部分,证明此书是以斯拉时期以後的作品。可是,以斯拉记的亚兰文,跟主前五世纪,来自埃及伊里芬丁犹太人社群的亚兰文蒲草卷,有显着的共通之处。
这卷书主要是编纂而成,采用了自传、官方文件、诏书,以及其他资料。现今的以斯拉记,包含了4组可供辨认的资料。
以斯拉的回忆录
某些部分是以第一身的角度写出(7:27至9:15),穿插於第三者的叙述中(7:1-26,十)。这些回忆录大概是以斯拉本人的一部分官方报告。
亚兰文的文件
亚兰文是波斯帝国的外交语言,在以斯拉记出现了不少的文件。例如,有人致函向亚达薛西一世投诉关於重建城墙一事,以斯拉记亦记载了官方的回覆(4:8-23)。还有一封上奏大利乌一世的信,以及王的回覆(5:1至6:18)。一封由亚达薛西的波斯法院正式批出的授权书,允准以斯拉回到耶路撒冷,并且描述了委托他保管的物料(7:12-26)。这些都是官方的文书,自然是用亚兰文记录。
希伯来人的名单
以斯拉记包含了希伯来人的文件,列出百姓的姓名,这有数个目的。其中一份文件指出波斯政府批准犹大移民回到以色列地(拉1:2-4)。这是古列一般诏书的犹太版本,表达他对人民关怀。以斯拉在六章3-5节重复记述这卷用亚兰文写成的诏书,这个版本可能取自王旨的初稿。以斯拉记载了归回的移民名单,他们开始以色列的第二个联邦国(第二章,在尼七重复)。这卷书亦有在亚达薛西谕准下,与以斯拉一同归回的移民名单(拉8:1-14)。还有那些娶了外邦女子为妻的人的名单(10:18-43)。
叙述
这卷书的其余部分,包含了由以斯拉本人所作的叙述。对於他到达耶路撒冷之前的第一次归回时期,他可能取材现成的资料,包括口头或文件上的资料。书中与他同时代的资料,应该是他本身工作的个人记述。
写作年代
按传统来说,在以斯拉记七章1节的亚达薛西,公认是亚达薛西一世。由此,以斯拉应该是在主前458年到达耶路撒冷(「王第七年……」,7:8)。以斯拉比在主前445年才来到耶路撒冷的尼希米更早展开工作。
然而,这个传统日期的可信性,受到多方面的资料冲击。其中一个可能性,是将尼希米放於亚达薛西一世的统治时期(主前464-424),以斯拉则在较後期,即亚达薛西二世(主前404-359)。这项提议与尼希米记八章2节并不吻合,因为那节经文提到以斯拉与尼希米是同时代的人,也一起同工。
此外,伊里芬丁的蒲草卷(主前407-400)亦提及耶路撒冷的大祭司约哈难和撒玛利亚的省长参巴拉。约哈难被视为以利亚实的孙儿,但尼希米与以利亚实是同时代的人(尼3:1、20)。圣经的资料指出尼希米是在亚达薛西王20年往耶路撒冷(尼1:1,主前445),然後,在第30:二年(尼13:6,主前433),再次提到大祭司以利亚实是以斯拉同时代的人。因此,传统的立场为以斯拉记提供了一个较佳的写作年代。倘若以斯拉这位文士,生於亚达薛西二世的统治时期(约主前397),对於大祭司约哈难来说,这日期无疑太晚了。
较近期的学者指出,以斯拉的归回和工作,应该定在亚达薛西王37年(约主前428)。他们坚称以斯拉记七章8节有一处抄写上的错误,它应该是「王的30:七年」,而非「第七年」;於是,以斯拉便可比尼希米较迟归回耶路撒冷,但仍然是在亚达薛西一世的统治时期。不过有不少论点反驳这项建议。
1.倘若以斯拉记七章7-8节的「七年」应是「30:七年」,那便出现一个问题:尼希米的改革是在亚达薛西「第30:二年」进行(尼13:6),尼希米提倡反对异族通婚只有5年时间,竟然再次提出这措施。采纳传统的日期,认为尼希米在以斯拉的改革後,才提出相同的问题,似乎更加容易接受。
2.另一个支持亚达薛西王37年的论点,是假设以斯拉所描述颇有良好规模的耶路撒冷(8:33-35),与尼希米描述为「拆毁……被火焚烧」和荒凉的城(尼1:3,2:17)同为一城,也出现不协调。因此,有人假定以斯拉是在尼希米之後才来到,当时的城已较有规模和人口较多。可是,圣经却不是以这种形式来描述当时的情况。当尼希米来到耶路撒冷,他所抱怨的并非那城的居民太少,而是城墙仍未重建,城的某些地区仍出显出战争的痕迹。以斯拉也没有提到他那时的城已住满居民。那座城只是不够安全,这也正是尼希米急欲改善之处。只要耶路撒冷仍没有军事防卫,邻近的居民便不会理会她。犹大人一旦着手重建城墙,周围各省便为尼希米制造种种滋扰。这里的重点是以斯拉在主前458年回到耶路撒冷,为的是将律法制订为犹太人社会的民事标准。尼希米却因深切关心百姓的利益,於主前445年回耶路撒冷,当时的犹大人处於毫无防御的城中,只能任由邻省摆布。当他抵达後,眼见情况危急,於是竭尽所能去巩固这城,帮助居民自保。
3.另一个反对传统立场的论点是:倘若以斯拉进行的改革(九,十章),是在尼希米之先(第八章),那麽,以斯拉的事工便失败了。如果以斯拉的改革发生於尼希米的时期,那麽,这两个记载便较容易结合起来。可是,圣经明确指出,以斯拉约在主前458年,只处理了与异族通婚的问题(9:10)。尼希米虽然也反对异族通婚,却处理了另一些问题:不公平的利息(尼五)、将圣殿的屋子给予亚扪人多比雅(尼13:)、轻忽什一奉献和亵渎安息日。综观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两者的记载似乎完全不同。异族通婚这件恶事,很可能再次发生,故此,便需要尼希米再次关注。
语文
以斯拉记的大部分内容,都是采用希伯来文写成;其中只有四章7节,六章18节和七章12-26节等,是以亚兰文写成。它的希伯来文部分,看起来与但以理书、哈该书和历代志的语言十分近似,不像较後期的《传道经》所采用的希伯来文。正如前面所述,它的亚兰文部分与伊里芬丁蒲草卷相似,时约主前407至400年。此外,书中亦有波斯人的姓名和波斯文句。这一切都支持这卷书写於约主前五世纪。
抄本和译本
以斯拉记的希伯来文马所拉抄本似乎保存得很好。70:士译本比马所拉抄本略短。在死海古卷中,只找到以斯拉记第四和第五章的其中一些部分。
一些重要的问题
关於尝试重修城墙和建造耶路撒冷的根基,似乎并不成功(拉4:6-23)。这段经文其实是反对重建被毁的圣殿的一段历史记载(4:1)。它描述了犹大人社群,自古列统治期间归回故国至大利乌王的时期,所经历的挫折。先知哈该(主前520)以他的信息唤醒百姓,劝服他们为新的圣殿奠下根基。当工程只完成了一部分,在亚哈随鲁(或薛西斯)和亚达薛西早期的统治下,又歇了一段长时间。在这期间,有人向波斯政府投诉归回的犹大人重修耶路撒冷城墙,结果导致工程停顿了一段时间。作者在以斯拉记第四章,记述了反对者如何激烈反对重建圣殿。同时,他指出在古列(4:1-5)和大利乌王一世(4:24,5:1-17)的时期,这项计划所遭受的攻击。反对持续至薛西斯一世的统治时期(4:6),终於由亚达薛西一世去处理(4:7-23),尼希米便於这个时候出现。耶路撒冷的工程停顿至大利乌王2年。以斯拉在第五章回到这书的主题。
留意在以斯拉记四章6-23节提到的建造工程,只涉及「城墙」和「城的根基」,并不是圣殿(12、21节)。讲述建造圣殿时,则刚好相反,以斯拉指出犹大人在工程进行中遇到的问题、挫折和障碍。波斯政府努力寻找过往的文件档案,才发现原初批准重建圣殿的诏书(5:7至6:5)。文中的内证显示,当中存着一段颇长的历史片断,主要与城墙有关。我们可以看到,以斯拉所处理的,是犹大敌人的恶意,而利宏和伸帅的反对,没有在主前520年代出现,因为他们是生活,主前460年代,即亚达薛西一世统治的初期。我们必须承认,以斯拉的进路是主题性而非年代性的,当他描述在较早时期,不少人反对建造圣殿,他加插了另一件令他不满的事:在那时候,再出现同类的反对,这次是关乎尝试重建城墙和重修耶路撒冷的防御设施。
还有另一个问题,是古列的诏书有不同的版本,希伯来文的版本是在以斯拉记第一章,亚兰文的版本则在第六章。然而,後者的诏书是在波斯的亚马他找到,在以斯拉记第一章的诏书,是古列在巴比伦给予犹大人的。亚兰文的抄本保存於档案中,至於希伯来的,则给予犹大人。有趣的是,古列都批准不少难民归回故土,重建他们的圣殿。每一份诏书都答谢各种不同的神明。轮到犹大人的神时,古列填上与以色列有关的耶和华;另一方面,当他向巴比伦人说话,他便说是向玛尔杜克神说话。
写作目的
以斯拉记直接记载了犹太历史上一件最重要的事。从祭司的观点来看,它记载了犹太人被巴比伦人驱逐後,重回自己的国土。书中两次提到不同的归回,一次是在所罗巴伯率领下(一至六章;主前538),另一次是在80年後,由以斯拉带领(七至十章;主前458)。这卷书着重以斯拉的领导,以及百姓在故土的重建,两者均带来重要的影响。
关於以斯拉在波斯王宫的政治活动,我们所知甚少。无论如何,他似乎具有相当影响力,他的官职很可能相等於「专责犹太人事务的省书记」。在波斯帝国的整体运作中,这职位究竟达至何种程度的功能,则未能肯定,因为以斯拉所记载的事件,只在波斯人所谓「在河另一边」──即幼发拉底河以西地区──的省内发生。以斯拉在波斯帝国的重要地位,可从亚达薛西王赋予他全权去进行他认为对他的百姓和帝国有利的事中,显示出来(7:21-26)。以斯拉的家谱记载於七章1-5节,他经常被称为谙习摩西律法的文士。身为祭司撒督後裔的他,已有权将妥拉教导人。
Louis Goldberg
另参:「被掳归回时期」;「以斯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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