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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约翰福音(John, Gospel of)


    作者

    这卷福音书在结尾告诉我们,它是由「耶稣所爱的那门徒」写的(约20:1:20、24),但可惜的是,此书其他地方却没有告诉我们这位门徒是谁。有证据显示,此人极可能是那位主所挚爱的门徒──使徒约翰。按照我们从其他福音书所得的资料,此人出现的场合,正是我们预期约翰会出现的场合。

    这卷福音书的作者,对耶稣时代的犹太人和巴勒斯坦表现得有很深的认识。他很熟悉犹太人对弥赛亚的盼望(例:约1:20、21,4:25,7:40-42,12:34),了解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之间的敌意(4:9),以及法利赛人对「百姓」的鄙视(7:49)。他认识到宗教学派的重要(7:15)。他知道守安息日的方式,亦明白到可以不顾安息日的规则,在第八天行割礼(7:22、23)。对於广泛的犹太观念和习俗,这卷福音书都能以肯定的笔触挥洒自如。

    在描述地形时,也出现相同的情况。作者提及很多地方,他所采用的地名,似乎全都正确无误。他提到迦拿,是我们从未在任何较早期的文献中听闻过的一条村落,意味着这资料几乎肯定是来自一个真正认识该地方的人。他相当精确地指出伯大尼的位置,是离耶路撒冷约15史达第(即约2哩,11:18)。他数次提及耶路撒冷内或附近的地方,例如毕士大(5:2)、西罗亚(9:7)和汲沦溪(18:1)。当然,这并不排除作者是与约翰同时代的另一人,但若作者是後期的人,在远离巴勒斯坦的地方写作这卷书,却不大可能。正如威斯科特在19:世纪末所主张,从我们拥有的证据显示,约翰福音的作者是耶稣时代巴勒斯坦的一名犹太人。

    对於许多研究者来说,约翰福音似乎常标志着一名见证者的记录。例如,耶稣在「库房」教训人(8:20),这一点似不太重要,即使不提及它,也可轻易带出整个事件。它好像是某人的回忆,在他写书的时候,他的脑海便呈现了当时的情景。当妇人打破香膏瓶,屋就满了香气(12:3);这对叙述没有重大影响,却是在场人士会记起的一项细节。作者亦指出,那些喂饱了群众的面包,是用麦子造的(6:9);耶稣的里衣没有缝儿,是上下一片织成的(19:23)。他告诉我们,用来迎接耶稣的树枝,是棕树枝(12:13);当犹大出去的时候,已是夜间(13:30)。在整卷福音书都可找到类似的例子,若认为它们只是试图营造逼真的气氛,似乎并不合理。它们看来是显示作者所写的,正是自己曾亲身经历的事件。

    初期教会似乎毫无疑问地接纳了约翰是本书的作者。爱任纽、亚历山太的革利免去及特土良,均视这位使徒为作者。首先以约翰福音这书名引述此书的,是安提阿的提阿非罗,时约主後180年。

    那些反对约翰为作者的人,所强调的是这卷福音书与符类福音之间的差异。其论点是,倘若耶稣是马太、马可和路加所描述的那位基督,祂不可能像第四卷福音书的那位基督一样。这是一个完全主观的论据,忽略不同的人对任何伟大的人物均会有不同的观点。多个世纪以来,教会所持的意见是:耶稣的伟大,足以为两幅画像提供灵感。换句话说,我们没有理由去坚持,头3位福音书的作者,已将有关耶稣的所有事告诉我们。若说约翰只是从另一个角度,将耶稣的生平和教训告诉我们,并没有矛盾的。虽然我们未能排除所有的疑点,以证实使徒约翰便是本书的作者,但我们却能够说,持这观点比任何别的看法更合理。

    写作年代、来源和目的

    保守派和自由派一样,均惯常地将这卷书的写作年代,定於一世纪末或二世纪初。有些自由学派将它定在二世纪,但这并不普遍。引人注目的是,他们竟然可以达成相当一致的意见。这卷福音书的来源被视为是建基於符类福音的,这意味着它的成书年代必在符类福音之後。而且,一般人往往力言在约翰福音中,蕴藏着非常成熟的神学思想,故必须有充分时间发展。不过,第一个论点在近代已被广泛摒弃了。约翰福音中的许多资料,在其他3卷福音书内都找不到平行经文,反而在其他3卷福音书中有许多资料,约翰可能在使用之前早已知道了;所以,要坚持在这位作者写这卷书之前,已经有别的福音书,甚至他已经读过它们,实在非常困难。它们彼此之间相近之处,似乎以共同使用口述传统,为较佳的解释。

    那从神学发展而得的论点,也不见得较为有力。即使这卷福音书的神学是深奥的,也不必要等到一世纪末,它才可以面世。罗马书的神学亦很深奥,我们却没有理由将它的写作年代定於主後50年之後。若以发展为理由,也不必将约翰福音置於罗马书之後。以神学发展来推断本书的写作年代,并不可靠,因为发展通常是以不平均的速律进行;即使我们同意在这卷着作中有较成熟的神学,我们也无法知道,它的神学发展是以甚麽速度进行。

    其他支持较後写作年代的论点,亦不能令人信服。例如,有人力言此福音书中所预设的教会制度,对於使徒约翰的时期来说是过早了;约翰福音第三和第六章的圣礼制度,需要时间去发展。然而,约翰没有提及任何圣礼。诚然,许多学者认为这几章是关於洗礼和主餐的,但事实上,约翰从没提及这两者。

    由於传统的论点已经一一破灭,对於近代不少人提出,约翰福音必然是在主後70年耶路撒冷失陷之前写成的,当然不足为奇。倘若它是在此事之後才完成,为何约翰完全没有提及它?他所采用的一些语言,亦显示出它是较早期的作品。例如,在五章2节,他是以现在式(不是过去式)的时态来说有一个池子叫毕士大。再者,他经常称12:门徒为耶稣的门徒或「祂」的门徒,或诸如此类。後期的基督徒惯常称他们为「那些」门徒,因为他们认为已没有需要指明是谁的门徒了。但在早期,当基督徒与拉比们接触(每位拉比都有自己的门徒),便要指明所谈及的是哪些门徒。约翰没有提及任何一卷符类福音,这一点也很重要。最简单的解释便是他从来没有见过它们,它们仍未曾广泛流传。

    这当中没有任何一点,可以帮助我们精确地肯定这卷福音书的写作年代。但这些证据是有力的,指向一个较早的写作年代(主後70之前)。

    作者是使徒约翰。可是,作品中有证据显示作者曾经接触过希腊思想,例如,在第一章提到基督是「道」,并将「拉比」这些字翻译出来(1:38)。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种因素驱使我们相信这份作品是发源於希腊文化的中心,传统上都赞同它就是以弗所。在二世纪末之前,爱任纽在其着述中指出,约翰是在以弗所的期间,写作这卷福音书的。

    某些学者指出约翰福音与《所罗门颂歌》相同之处,他们认为《所罗门颂歌》是来自叙利亚。由於它与二世纪初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丢的用语相近,於是有人以此来支持约翰是在叙利亚写成此书,可能就在安提阿。另一些人则认为埃及才是着书地点,因为这卷福音书最古老的手稿是在那里发现。我们没有确实的证据,只有各种可能性。最为人所接受的,是爱任纽所提出的,视以弗所为着书地点。

    书中没有确实指出本书想达致的目标。从20:章31节,我们知道作者写这卷书,是期望读者能相信耶稣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这种信心可以为他们带来生命。那麽,这卷福音书便有一个布道性的目标。可是,它所指的「相信」,可能意味着「继续相信」、「坚持信心」,却不是「开始相信」。换言之,此书一开始,便可能意味着要在信心上建立信徒。但我们也许不应将这两个目标划分得太清楚,两者都可能是本书期望达致的目的。

    背景

    这卷福音书有几个可能的背景。书中对希腊思想的兴趣十分明显,这卷着作有时亦称为希腊人的福音。提出这背景的人建议,我们应该翻看希腊的着作,也许是希腊的哲学家或亚历山太的斐罗的作品,来找出正确的背景,去理解约翰所写的是甚麽。这个取向可以从布特曼的作品中看到,他特别想到诺斯底主义。其实,对於布特曼来说,这卷福音书的其中一个来源是讲道;这讲道的内容,是取自非基督教的诺斯底派。虽然很少人会接纳布特曼的建议,但近代不少释经学者,确实分辨出某些形式的诺斯底主义,是约翰福音的背景。

    这些观点虽然是经过深思熟虑才提出,但仍得面对相当多的反驳。其中一个是,尽管某些学者充满信心地坚持,但从没有资料指出诺斯底主义是早於基督教出现的。在历史中,诺斯底派是基督教的异端,理所当然地,必须先有基督教信仰,才可能会有基督教异端的出现。另一个反驳是,这两个系统之间,有着基本的差异。诺斯底主义所关注的是知识(其名称便是来自希腊文,意即「知识」),它的「救赎者」是从天上而来拥有「知识」的那位。可是,约翰并不赞同人是藉着知识而得救的。那位救赎者乃是要来除去世上的罪(1:29)。诺斯底主义告诉人挣扎向上的途径;基督教则提出,一位从天上降临的救主,将人提升起来。我们看不见任何一种形式的诺斯底主义,可作为督教的重要背景。

    尤具意义的,是约翰所反映闪系文化的背景。犹太人和基督教同样接纳为圣经的旧约,在这里尤其重要。它一直隐藏在约翰的句子背後,如果要明白约翰福音,就必须仔细研究它。约翰所认识和喜爱的,显然就是从希伯来文旧约翻成希腊文的70:士译本。我们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指出,约翰的话背後,隐藏着70:士译本的痕迹。

    我们从死海附近的昆兰,获得近代一项重要的发现。在这地区的洞穴中出土的古卷,有些与约翰福音有着密切的关系。事实上,关於古卷的其中一个有趣史实,就是与新约任何一部分相比,它们与约翰福音有较多相似之处;假如约翰福音是在後期和远离巴勒斯坦写成的,这个事实便很难解释了。这些与昆兰着作相近之处,必须细心检视,因为常会有语言近似,但思想却迥异的情况。例如,两者都采用「真理的灵」这不寻常的表达。但约翰所指的,是三位一体中的一个位格;古卷则谈到「真理的灵」和「错谬的灵」在人的灵魂中斗争。两者的关连是真实的,然而约翰的思想明显不是凭藉古卷而来。死海古卷的贡献,是在於提供更多证据,让我们知道这卷福音书基本上是属於巴勒斯坦地的,也必须以一世纪的巴勒斯坦作为背景去理解。

    亦有人提出其他的背景,例如希耳米作品。这是献给「至大至高的希耳米」(埃及妥特神的别名)的一套作品。它们确实与约翰福音有点相近,但与那些植根於巴勒斯坦的着作比较,它们相近之处仍是甚少。我们很难认真地接纳这项意见。约翰福音基本上是出於巴勒斯坦的。

    写作目的和神学教导

    作者告诉我们,耶稣还行了许多「神蹟」,没有记载下来,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约翰写这卷书,是要指出耶稣是弥赛亚。但他写的时候,不是单要传达有趣的资料,他期望读者听到这些知识时,会对他们的信仰发出挑战:当他们相信,他们就得着生命。约翰试图引领人归信基督;他怀着传福音的目的。但这不全是他要做的,因为他的话对信徒同样具有意义。信徒对耶稣抱有正确的知识,以致可以继续相信,是很重要的。约翰不会忽略要建立具有信心的信徒。可是,按照他的话,他的基本目标是传福音。

    因此,这卷福音书的主要神学教导,就是神已经差派祂的弥赛亚──耶稣。祂是神独一的儿子,祂来是要带来生命(3:16)。虽然耶稣告诉井旁的妇人,祂是弥赛亚,但很少以这确切的字眼说出来。避免使用这个字眼,很可能是因为一般犹太人已赋予它政治上的含义。他们寻找一位能与罗马人争战的弥赛亚。祂将会击败罗马人,建立一个强大而遍及世界的帝国,首都便是耶路撒冷。耶稣所要达到的,完全不是这些,所以祂避免使用可能带来这种印象的词句,这是很重要的。纵然约翰避免运用这个带有传统弥赛亚意义的词汇,但他毫不隐瞒地指出耶稣是神所拣选的那一位。他一次又一次地描写耶稣履行了弥赛亚的职责。例如,在第六章的长篇讲论中,我们明白到耶稣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这正应验了当弥赛亚来临,祂会重新降下吗哪;当祂使那瞎眼的人回复视力(第九章),我们看见弥赛亚另一项作为(赛30:5:5)。

    约翰福音除了展示耶稣的伟大外,同时将祂的卑微教导我们。在约翰的教导中,有一条持续却不牵强的脉络,就是耶稣在一切事上都倚靠父神。耶稣说,离开了父,祂不能做甚麽(约5:30)。祂真正的食物,就是遵行父的旨意(4:34);祂透过父而活(6:57);那是父将祂的门徒赐给祂(6:37、44,17:6);那是父给祂作见证(5:32、37)。约翰坚称,耶稣从来没有脱离父。从耶稣的使命中,约翰看见父的目的得以实践。

    内容提要

    序言

    约翰以一段序词作为开始(1:1-18),不像其他福音书所写的。在序词中,他指出耶稣是「道」,这个词与希腊和希伯来思想都有关。约翰用这个词传递的思想,就是父透过耶稣表达祂的心思。约翰论到道就是神(1:1),他看见耶稣在创造中担当主要的工作(1:3-5),继而由施洗约翰为祂作见证(1:6-8),再提及道来到这个世界(1:9-14),最後以一段强调道的伟大的话作结(1:15-18)。在这段序词中,他扼要地介绍了一些重要的主题,然後在整卷福音书中再加以发挥。它是整卷书一段庄严的引言。

    接着是耶稣的公开事奉(1:19-51)。施洗约翰的工作是在耶稣之前的,所以,作者先将施洗约翰为耶稣所作的见证告诉我们。见证是他其中一个重要的观念,这见证是施洗约翰在这卷福音书中的全部工作。我们从这个见证,转移到另一件事上,就是第一批门徒来到耶稣面前。我们从这里略知安得烈和彼得如何前来认识主。我们亦读到腓力和拿但业,这在其他福音书中很少或甚至没有提及。

    神蹟和讲道

    这卷福音书以非常独特的方式来描述耶稣的公开事奉。约翰以很长的篇幅(2:1至12:50),来讲论耶稣行过的数个神蹟,记载中穿插着一系列的讲道。这些讲道有时是向一群人发出,有时只与个别的人谈论。有些学者将这一部分称为神蹟之书,藉此强调那7个神蹟的重要性。对约翰而言,它们不单是神蹟,还包含重要的意义。

    头一个神蹟发生在加利利迦拿的一个婚宴中:将水变为酒(2:1-11)。事件中的水,与犹太人的洁净礼仪有关(2:6),而这事蹟肯定是要教导我们,耶稣能改变生命。祂将律法的水,变为福音的酒。因着这个「神蹟」,祂的门徒「就信他了」(2:11)。约翰继续讲到耶稣如何上耶路撒冷,将作买卖的人赶出圣殿。他们正在售卖供献祭用的祭牲,并兑换银钱。但他们的生意是在外邦人的院中进行,这是圣殿中唯一可供外邦人前来默想和祈祷:的地方。

    第一篇讲道是关於重生(3:1-21)。耶稣与法利赛人的领袖尼哥底母讨论,人若要进入天国,便需要彻底重生。耶稣所谈及的,是从神的更新,不是人的某种改革。这事之後,是约翰的一些门徒,与一个犹太人就洁净的问题起了争论,进而开启了进一步有关耶稣的教导。

    第二篇讲道,是耶稣在井旁遇见一个撒玛利亚妇人,他们之间有一段十分冗长的对话(4:1-42)。它引发出「生命之水」──这词在这一章圣经中并没有透彻解释,但其後我们可以看出它是指圣灵的工作(7:39)。这又引到第二个神蹟,就是医治一名大臣的儿子(4:46-54)。当中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在遥远的地方外进行医治。

    第三个神蹟发生在毕士大池旁,耶稣医治了一名瘫子(5:1-18)。这个人花了多年时间,等待在水搅动时得着医治。耶稣吩咐他起来行走,他真的能起来了。由於这个神蹟是在安息日进行,法利赛人便大加反对,於是带出耶稣第三篇有关神的儿子的讲道(5:19-47)。其中强调了耶稣与父神之间的密切关系,也提及祂在审判中的地位。同时,它也强调了为耶稣所作不同种类的见证,从而指出接受祂为神的儿子,是何等合理。

    约翰记载的第四个神蹟,是唯一(除了耶稣复活之外)可以从4卷福音书中都找得到的神蹟,那就是让五千人吃饱(6:1-15)。接着,就是耶稣在水面行走(6:16-21)。这应该算为第五个神蹟(纵然有些学者并不同意;假如他们是正确的话,那便只有6个神蹟了)。然後是第四篇讲道,是关於生命之粮的伟大讲章(6:22-59)。耶稣就是生命之粮,祂将它赐给人。这里提到吃祂的肉和饮祂的血(6:50-58),是指祂的死。有些人认为这句话是指圣餐,可是,耶稣为何以这种方式提出这个仍未存在的圣礼,却令人难以明白。而且,在同一篇讲道中,其主旨是要人相信祂(例:35、47节)。将耶稣的意思,理解为人必须相信祂就是将会为他们死的那一位,似乎最为恰当。

    跟着的部分,详述在众人逐渐离弃主时,彼得肯定自己的忠心(6:67-71)。然後我们来到第五篇讲道,是关於赐生命的灵(7:1-52)。当约翰告诉我们,由於耶稣尚未得荣耀,所以那时还未赐下圣灵(7:39),他本身已提供了重要的解释。他认为圣灵的完备工作,是有赖基督在祂的死和复活中,完成祂的工作。

    第六篇讲道谈及世界的光(8:12-59)。耶稣在这方面的位格和事工,从第六个神蹟中戏剧化地表露出来。那是医治一名生来瞎眼的人(9:1-41)。文中生动地描述那个蒙医治的人,对那些意欲贬抑耶稣的法利赛人所发的一段尖锐的答辩。

    在所有关於耶稣与祂百姓之关系的例子中,最美丽的一则便蕴藏在第七篇讲道里。其中祂提到自己是好牧人(10:1-41)。羊群完全倚赖牠们的牧人,这是明显的道理;然而,耶稣却另有意思。地上的牧人要满足羊群的需要,但耶稣为着祂的羊,甚至舍弃自己的生命。

    最後一个神蹟,是令已死去4天的拉撒路复活(11:1-44)。这事件生动地带出耶稣胜过死亡的能力,祂亦随时预备将生命赐予人。耶稣提到「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11:25);死亡不能击败祂。祂将生命带给死去的人──无论是属灵上或肉身上的死亡。约翰进而记载了人对这个神蹟的反应;有些人信了耶稣,有些却反对祂(11:45-57)。其中包括了大祭司该亚法一句发人深省的话,就是「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这句话(11:50-52)。该亚法是以政治家嘲讽的口吻发言(宁愿一个人死去,即使祂是无辜的,总比全国惹麻烦为佳)。但约翰从这些字句看到更深一层的意义,那就是耶稣的死会为许多人带来救恩。

    约翰以耶稣在伯大尼受一名妇人所膏、祂光荣进入耶路撒冷、一些希腊人进见耶稣,以及他最後的撮要(第12:章),来总结他对耶稣公开事奉的记述。他引用先知的话,来指出为何有些人不相信耶稣。在耶稣所行的一切事上,他清楚地辨明神的目的。

    最後晚餐

    这卷福音书所记述耶稣被钉十架前的晚上,在楼房发生的事情,是四卷福音书中最丰富的一卷。奇怪的是,约翰完全没有提及圣餐的设立,这是难以圆满解释的。然而,他告诉我们,耶稣如何为门徒洗脚(13:1-17),这个行动,正是那即将在十架上显示出来的谦卑服侍精神的上佳例子。接着是主预言被出卖,并将蘸湿的饼交给犹大。随着这行动而来的,便是引领至十字架的连串事件(13:18-30)。

    在接着的冗长讲道中,耶稣处理在祂的跟随者中发出的一些问题,继而将一些重要的真理教导他们,例如,祂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14:6)。祂又说了葡萄树的比喻:祂是真葡萄树,门徒与祂的关系,就如枝子接连葡萄树。枝子若要得着生命,首要条件是继续保留在葡萄树上(15:1-16)。随之而来,是一些关於受苦的话,门徒遇到逼迫的时候,这些话将会对他们有所帮助(15:17-25)。耶稣继而谈及圣灵(15:26至16:15)。这是一段非常重要的话,因为与耶稣其他言论相比,它是最多讲及圣灵的。耶稣称圣灵为「保惠师」,这是一个不容易明白的名称。它原本是一个法律用语,至於它的意思,至少是指圣灵带来友谊和帮助。耶稣继而谈及祂快将离开门徒,并装备他们面对前面的考验时刻(16:16-33)。约翰福音的这部分,就以耶稣伟大的大祭司祷文作结。祂为门徒的合一祈求,同时将他们交托给天父看顾(第17:章)。

    十架和复活

    当兵丁前来捉拿耶稣,祂上前迎向他们,他们便退倒地上(18:1-11)。约翰在记载耶稣受难之事,一开始便指出耶稣是拥有至高权力的。祂不是被连串事件压迫至节节败退,而是自主地实行父的旨意。只有约翰福音告诉我们,耶稣被带到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亚那面前(18:12-14、19-24)。他亦提到彼得3次不认耶稣(18:15-27)。他没有花太多时间去描述犹太人的审讯,却在记述罗马人的审讯方面,比别的福音书更加清楚明确。明显地,他对在彼拉多面前所发生的事情,尤其清楚。他细致描绘耶稣与彼拉多论及王权(18:33-40)──神的儿子与该撒的代表讨论主权的意义──的情形。

    在叙述钉十字架的过程中,约翰有不少独特的记述。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将马利亚交托祂所爱的门徒照顾(19:26、27);耶稣在临死时,呼喊「成了」(19:30);以及一名兵丁拿枪扎祂的肋旁(19:31-37)。

    约翰继续记述埋葬(19:38-42)和空坟(20:1-10)。他提及复活的主向抹大拉的马利亚(20:11-18)、门徒(20:19-23)和多马(20:24-29)显现。最後一章记载了一次奇蹟性的捕鱼经历(20:1:1-14),然後是彼得3次对耶稣发出爱的宣言和彼得重获信心等感人事件。

    Leon L. Morris

    另参:「约翰的生平和着作」。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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