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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主圣经百科全书-使徒行传(Acts of the Apostles, Book of)
新约书卷之一,编排位置在四福音书後,使徒书信前。全书所记主要是早期教会的历史,也是路加福音的续篇。
作者
使徒行传本身并未说明作者是谁,但多数意见均认为该书是路加所写。
主後二世纪以来,早期教会的传统说法一向以使徒行传和第三福音书为使徒保罗布道旅行中的一位同工所写。有学者认为歌罗西书四章14节提及「所亲爱的医生路加」即那位同工,保罗每提到在外邦传道的同工时也必提路加之名(西4:10-17;提後4:11;门24)。
这传统说法的有力证明,是使徒行传後半部分於述及保罗与其同工之处,称谓多用第一身众数:「我们」,如:「在夜间有异象现於保罗……我们随即想要往马其顿去……」(徒16:9-18);「这些人先走,在特罗亚等候我们。……我们从腓立比开船……」(20:5至20:1:18);「……既然定规了,叫我们坐船往义大利去……」(20:7:1至20:8:16)。这些以「我们」为称谓的记述,俨如出自一个人的游记或日记,作者必是参加了保罗第二次布道旅行,随他从特罗亚到腓立比;也参加了保罗第三次布道旅行,随他从腓立比而米利都而耶路撒冷而该撒利亚到罗马。再从这些类似游记或日记部分的词句的风格来看,与其余部分并无二致,据此则足可证明使徒行传全书出自一人之手。
我们再看,使徒行传的文笔相当历练,希腊语的运用十分纯熟,并且该书是写给一位名叫「提阿非罗」的罗马高官。凡此种种,均有力地证明了传统的说法,即路加就是使徒行传的作者;他是一位外邦信徒,他对旧约希腊译本十分熟悉,并常徵引,这证明他在归信基督之前,已经是一位「敬畏神的人」了。
写作年代、地点和收信人
关於使徒行传写作的日期和地点,由於书内无明确指示,说法是相当纷纭的。至於收信人,路加在书内已有交代,已无可置疑。他一开首就明说是写给提阿非罗,并说已写了论述耶稣生平的前书。这「前书」当指路加福音无疑。路加福音的序指明,作者「提笔作书」是写给「提阿非罗大人」的(路1:1-4)。提阿非罗其人种种已难考证。有解经家以为「提阿非罗」之意是「爱神者」,故可能是虚拟,泛指基督徒读者。可是「大人」的尊称似又否定了此说,因为「大人」之称在当时罗马社会只用以称谓社会政治地位极高的官员(参徒20:3:26及20:4:2对腓力斯的称呼,以及徒20:6:25对非都斯的称呼)。由此观之,路加写此两书确是要赠给一位罗马的官员,这是可以肯定的。
关於使徒行传的写作年代,学者的意见也有很大分歧。一说把成书的时间定在一世纪的最後25年之内。这成书较晚的观念基本出自对路加福音成书年代的制定。既然福音书成书在前,且路加写耶稣生平是根据目击者的记述(可能包括成书於60:年代的马可福音),那麽使徒行传的成书就不会早於主後85年。此说的另一根据是对使徒行传的神学分析。该说认为,使徒行传描述的教会已在历史中稳定下来,已接受了在主再来以前,他们仍需等待一段长时期。而主後70年的犹太人叛乱及耶路撒冷的陷落,使教会对主快将再来之期望推至高潮。这热切期望的冷却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另一说把写作的时间定在主後70年或稍後。主後66至70年的犹太叛乱,以耶路撒冷城的毁灭告终,也使原本合法的犹太教信仰的信誉一落千丈;基督教运动向被视为犹太教的支流,自然也有敌对罗马之嫌,愈来愈多基督徒被指控与罗马为敌。细读使徒行传可知,路加写此书的目的之一,似是为基督教申辩,解脱与罗马政府为敌的罪名。路加历陈原委,说明罗马官员虽多方究诘查证,却益见基督徒的清白无辜;保罗则更是完全清白(16:39,18:14-17,19:37,20:3:29,20:5:25,20:6:32)。路加也清楚记述,甚至保罗在帝国的中心罗马城传道也是罗马官员允准的(20:8:16-31)。
第三说把写作的时间定得更早,接近保罗在罗马系狱的时间(60:年代初)。这早期成书的理由有如下有力的支持:
1.使徒行传写到保罗在罗马布道,但审讯尚未开始之际即戛然而止,这说明该书很可能即成於此时。当然,路加的记述到此为止,也可能是由於他的目的已达,即表明福音如何由耶路撒冷传到罗马。但假若保罗已在该撒面前为福音辩护,而路加在结束他的记述以前竟只字不提,这似是极不可能的事。
2.使徒行传记录了许多保罗时代的仔细资料,如巴勒斯坦和罗马各省的地理情况、历史背景、政治制度等。像这些具体而细微的资料,包括许多第一代基督徒,当朝王公、各省督抚的真名实姓,若非记於当时,而搁到60:年代以後再动笔追记,恐怕就不会如此准确详尽。
3.早期成书的第三个证据是:路加写使徒行传并未徵引保罗书信。须知保罗书信是关於保罗个人和初期教会情况的第一手重要资料,路加却没有采用。这显然是他手头没有这些书信,同时也可以说明路加与保罗的记载在若干历史细节上的某些出入。
4.路加的记述,是针对犹太人和外邦人的种种指控而为基督教辩护,最合理的时间当在基督教虽已披嫌蒙忌但尚未遭明令禁止之时,这就应在尼群统治下的宗教大迫害爆发之前,即主後64年以前。
这早期成书的说法完全符合如下论点,即:保罗系狱期间,路加也在罗马,一边着书、一边等候开庭审讯。新约学者蒙克指出,路加急写其书的部分原因可能是意图影响审讯的结果。路加将基督教和保罗的实情描述出来,显然是希望保罗在外邦人中的工作可以继续。
但是,路加福音的成书时间,不少学者已考定为70:至80:年代,作为「续篇」的使徒行传的成书如何能够早於「本篇」呢?经将路加福音与马可福音作文学分析对比後,路加很可能於获读马可福音之前就已经写毕了一版路加福音,然後便写使徒行传为续篇,待他读到马可福音,才以该书的材料补充了早已成书的路加福音,而成为我们今日所读的版本。
背景
路加关於基督教建教运动的记载,是以罗马帝国和巴勒斯坦在主後30至60年的30年历史为背景的。略提一下该时期的历史与地理情势,对理解使徒行传是极有必要的。
使徒行传一至12:章记录基督教运动开始於罗马帝国的叙利亚省,其中包括犹大和撒玛利亚这两个地区。主後一世纪统治那些地区的最高行政官为罗马的「巡抚」或「总督」或犹太人的傀儡王。在耶稣殉难与复活之际(主後30?),彼拉多任犹大并撒玛利亚的巡抚(主後26-36),加利利则由希律安提帕治理(主前4至主後39),而提庇留是罗马皇帝(主後14-37)。使徒行传一至12:章所记之事,发生於主後30至40年这个时期。
扫罗归主(第九章)一般都认为在主後33年。在这重要事件发生以前,早期教会遭受迫害,司提反被石头打死之事(第七章)更把迫害推向高潮。扫罗更在犹太宗教领袖的认可下,追捕基督徒至大马色(第九章)。问题是:掌握宗主大权的罗马当局对犹太公议会这种恣意妄为的行径怎麽能听之任之呢?其实,这正是罗马帝国的一个国策。罗马帝国给属土地区人民有限的自主权,特别是在宗教事务上。所以,巴勒斯坦的宗教裁治权是掌握在祭司长、文士和法利赛人手中的。他们虽然无处人死刑之权柄,但像司提反这类案件既已发生,罗马当局如彼拉多巡抚就尽量保持超然态度而不闻不问,以保持相对的稳定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宗教犯」即使逃亡外省,犹太公议会也可将犯人缉捕归案,因此,扫罗跑到大马色拘捕信徒是可被允准的(9:1、2)。
犹太公议会在耶路撒冷肆无忌惮地迫害基督徒(8:1-3),使他们纷纷逃至犹太其余地区和北部的撒玛利亚。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的嫌隙是由来已久的。约翰福音四章9节记一个撒玛利亚妇女和耶稣的故事说:「原来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没有来往」,此语足可为证。犹太人一向视撒玛利亚人在种族和宗教上混杂不纯,这是主前722年北国以色列国破之後,亚述人徙异民入撒玛利亚,与犹太人杂处所造成的结果。犹太人自流徙归回後(约主前500),虽几度努力欲弥合前隙,但都不成功;加之犹太人在耶路撒冷重修圣殿之後(约4:20),撒玛利亚人於基利心山也自建一殿以示分庭抗礼,双方的裂痕便更加分明了。由此可见,腓利毅然往撒玛利亚传道的意义该多麽重大:这一创举标志着基督教的信仰已冲破犹太教的狭隘藩篱。
此後10年关於基督教的发展情况,几乎没留下甚麽传世的记载。自扫罗归主并返回大数家乡以来,形势已渐趋安定,教会得以巩固,稳定发展(9:31至11:26)。从加拉太书一章18-21节所载,以及保罗偕西拉於第二次布道旅行时已有教会建立的情况看来(15:40、41),保罗在这10年间并未置闲,而是积极参加了外邦的宣教活动(从徒13:19之後,「扫罗」之名於行文中便不再使用)。
主後41年,革老丢任罗马皇帝,封希律亚基帕一世为犹大王(其时犹大巡抚彼拉多已因政声不善而去职多年)。他是大希律王与犹太王妃玛利暗之孙。因有犹太血缘关系,他较前朝诸王都更受臣民拥戴。他则为了沽名钓誉而一味支持犹太教首的清教运动,遂有耶路撒冷反基督教会暴行之再起。使徒行传12:章记雅各(使徒约翰之兄)殉道,彼得下狱,均是这一时期的事。使徒行传12:章20-23节记亚基帕一世之死;犹太史家约瑟夫也有相应的记载,且记其卒於主後44年。
安提阿教会为耶路撒冷教会赈灾募捐一事(11:27-29),可作为确定早期教会年代的第二个依据。据路加记载,罗马皇帝革老丢在位期间(主後41-54)有大饥荒发生(11:28);约瑟夫的《犹太古史》(成书於一世纪末)记载44至48年间巴勒斯坦的大饥荒。据使徒行传12:章25节,巴拿巴与保罗,是在亚基帕一世死後完成其赈灾使命,因此可以推断那次赈灾之行是在主後45年左右。
据使徒行传记载,主後45年左右保罗奉派往外邦布道(13:1-3)。当时的罗马帝国就成了他布道活动的历史和地理背景。是时,罗马政府对帝国内的各种宗教均采取宽容政策;加之通行於帝国全境的希腊语和四通八达的水陆交通网,遂为保罗远涉四方的布道活动铺平了道路。
保罗与巴拿巴第一次布道旅行(主後46-47),是经地中海东北角的岛省居比路西入加拉太省,在该省南部各城如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都建立了教会。加拉太在小亚细亚,连接北面的黑海、西面的爱琴海和南面的地中海。上述诸城都是罗马帝国重要的殖民前哨,居民成分混杂,犹太居民也为数不少。保罗往往先到这些犹太社团中的犹太会堂传道,但每每遇到激烈的反对(13:至14:章)。
耶路撒冷教会议会讨论犹太和外邦基督徒之间的差异时(15:章),当在主後48年。保罗随即便开始了第二次布道旅行,他先穿过他的本乡基利家、加拉太(已有福音传到的地区),再经爱琴海边的特罗亚而抵马其顿,最後直下亚该亚(即希腊半岛,徒15:40至18:22)。这一次,马其顿重镇腓立比、帖撒罗尼迦、庇哩亚也都建立了教会。
保罗在哥林多的1.5年(18:11),可以肯定是在主後51至52年,根据如下:希腊中部城市德尔斐的废墟中,有碑铭记录迦流於51年任亚该亚总督。使徒行传18:章12-17节记载了仇视基督教的犹太人向迦流控告保罗的情形。显而易见,这些犹太人欲在新官上任伊始,便以先入之言来影响他以赢得他的支持。由此可以断定,保罗在哥林多逗留的时间,适逢迦流履新前後。
保罗在哥林多结识百基拉与亚居拉(18:1、2),也是一个有意义的历史细节。当时他们刚离开罗马,是由於革老丢下令驱逐犹太人,把一切犹太人一律逐出了罗马城。这事的起因可以从罗马传记史家绥屯纽的着作《革老丢传》中得到解释。该书记载,是时基督教传入罗马的犹太会堂,因此引起冲突骚乱,革老丢可能以此为由下了这道命令。那时在罗马官方眼中,基督教是犹太教的旁支。
路加记述保罗返巴勒斯坦并第三次布道旅行的经历,其中有一个瞩目的历史问题,就是施洗约翰的门徒的状况(13:13至19:7)。使徒行传18:章24-28节记一位有学问的犹太人亚波罗在以弗所会堂热心宣讲耶稣的道,但他显然尚没有加入基督教会,因为他只受了施洗约翰的悔改洗礼,并未奉耶稣之名受洗。当保罗抵以弗所,此人已去了哥林多,向保罗於前一年新立的教会讲道。保罗在以弗所又遇到施洗约翰的几位门徒,他们跟亚波罗一样,只受了约翰的悔改洗礼,而尚未接受基督徒的洗礼。
使徒行传和福音书的记载,显示耶稣开始传道时,施洗约翰倡行的悔改运动并未结束,约翰显然仍继续施洗直至其死(约3:22-24),及至死後,他的门徒又继承其事。亚波罗和其他几位门徒在以弗所的活动,可以说是施洗约翰的门徒继续传道的明证。最终他们都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训(徒18:25);就他们不知有基督徒的洗礼,也不知有圣灵一事来看(19:2-4),可知早期基督教在信仰和实践上已存在着很大的分歧。
保罗第三次布道旅行始於以弗所的3年布道(19:1至20:1),继而一路访问前次旅行所建立的教会(20:2-12),然後返耶路撒冷,在那里被捕(20:一),其时约在50:年代中(主後53-57)。保罗被解往该撒利亚巡抚衙门受审(20:3:23,20:4:23),其时在57年左右。巡抚腓力斯不能定保罗罪,但为了讨好犹太人,竟将保罗收监,羁押两年之久不加闻问,直到波求非斯都走马上任(主後59-60),保罗的案情才有了转机。约瑟夫记述腓力斯之去职,是对犹太人和外邦人争衅之事处理不当所致。
新巡抚非斯都对保罗一案无所适从,但也想讨好犹太人(20:5:1-9)。犹太领袖摸透了他的心理,便一味施加压力,欲逞杀保罗之志。保罗知事已危急,便行使罗马公民权,上诉於御前法庭,吁请该撒亲审其案(20:5:10-12),终使此案摆脱了耶路撒冷的影响。
按定判,非斯都须备好案情报告一份上呈御览,但苦於对案情不甚了了(20:5:25-27),便请希律王亚基帕二世咨议。亚基帕显然是与其姊正预备拜晤新到任的罗马巡抚(20:5:13)。他是希律王亚基帕一世之子,可算是犹太裔;於主後50至100年间治理巴勒斯坦部分地区。他有任命犹太大祭司的权柄,也熟悉犹太教传统,故对保罗一案的了解较深刻,他的地位也较适切审断此案。亚基帕与非斯都之亲讯保罗(20:6:1-29),似已承认保罗无罪(20:6:31),但保罗既已提出上诉,巡抚也必须按章办事,将案子处理(20:6:32)。
从使徒行传的记载可以看出,保罗在以後两年期间行动尚有相当的自由(20:8:30),这看似不寻常,却正反映罗马法的一个事实:罗马公民,尤其是上诉皇帝的罗马公民,即使在押也是优待一等的。
目前尚无充足证据说明使徒行传竣笔之日(约主後61-62),就是保罗殉道之时。罗马大火和尼禄以罗马大火为藉口策划对基督徒的大迫害,显然尚在数年之後(主後64)。保罗一案极可能已遭驳回,非斯都和亚基帕对保罗案有利的判词更可能是驳回的理由。保罗殉道很可能是在後来对基督徒实行全面大迫害的时期。这一结论与四世纪的教会史学家优西比乌的说法完全相符的。他记述保罗继续四处布道,後来终於在尼禄的大迫害中殉道。
写作目的和神学教导
确定文献的写作目的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作者的自述;二是分析文献内容。释经学者往往只能自文献内容得知。然而路加所着的这两部书,却可以同时使用这两种方法探究。路加在福音书的序中向「提阿非罗」(也包括他代表的群体)指出,他定意要将拿撒勒的耶稣所开创的基督教运动准确和按次序的讲述出来(路1:1-4)。路加於使徒行传开篇又提到前书(路加福音)记叙拿撒勒人耶稣的事仍在继续,他正在写的续篇则意图记叙基督教如何从巴勒斯坦传至罗马之事(徒1:1-8)。
申辩
路加为何要向提阿非罗讲述这些事呢?路加福音一章4节扼要的指出:「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不言而喻,路加着书的目的是在为基督教辩护;对加於基督教的莫须有的罪名和种种歪曲、误解予以纠正和反驳。路加两部着作的内容(尤其是使徒行传)都表明了这个目的。
当时,社会上对基督教的产生和发展,存在着种种误解和偏见。其一涉及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关系。无论是教会内部还是罗马当局,有许多人以为基督教信仰只是犹太教的一种特殊表现,以为基督教是犹太教内部的一个流派。路加针对这种错误的观念,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中提出了一个宇宙性的观点。路加先在福音书中宣布耶稣为救世主(路2:29-32),继而在使徒行传中又以司提反在犹太公议会面前的答辩(第七章)、以彼得与哥尼流在约帕的经历(第十章)及保罗在雅典的演说(第17:章),证明基督教绝不慬是犹太教的一个流派或某种狭隘的弥赛亚运动,而是一个普世性的信仰。当时另有一种误解,即把基督教的信仰与形形色色的宗教和罗马帝国内的神秘教派等同起来。使徒行传记载早期教会如何严谴行巫术的西门(第八章),以及保罗和巴拿巴如何严拒路司得人欲向他们献祭之事(第14:章),便可明白一般人所谓「迷信」的指控是绝无根据的。基督教与那些利用神秘和狂热的仪式以求人神联合的旁门左道,是毫无共同之处的。路加指出,基督徒崇拜的神是显现於历史的真神,祂在巴勒斯坦的生平只是不久以前的事,也是众人目睹的(参徒二,十,13:等章所记彼得与保罗的讲话)。
因此,路加的主要目的是为基督教申辩,驳斥加之於她的所谓扰乱帝国秩序、危及帝国安定的罪名。这种指控当然也事出有因。首先,基督教的创始者是被罗马巡抚以骚乱的罪名钉十字架处了死刑;这个尊奉祂的名的运动,到处传播时,似乎也引起骚动、混乱和暴行。路加的记叙,直接驳斥这些诘难。路加福音明确指出彼拉多对耶稣的判决殊不公正。彼拉多一面承认耶稣无罪,一面却又把祂送去钉十字架;希律安提帕也同样找不出可控告祂的任何理由(路20:3:13-16;徒13:28)。路加的使徒行传多处记载,证实罗马许多官员对基督徒领袖和基督教运动所持的态度大多保持中立,甚至颇为友善。如居比路的总督士求保罗不仅款待保罗和巴拿巴,且赞成他们所讲的道(13:7-12);再如腓立比的官长为保罗和西拉遭非法责打和监禁而道歉(16:37-39);亚该亚总督迦流认为保罗未犯罗马律例而拒绝受理犹太人的控告(18:12-16);以弗所官员制止众人对保罗及其同工的攻击,并指斥他们控告无理(19:35-39);罗马驻军的千夫长在耶路撒冷逮捕了保罗,目的却是在保护他免遭乱民的伤害;千夫长致巡抚腓力斯的呈文中,承认从罗马法规来看,保罗是无罪可控的(20:3:26-29);经腓力斯、非斯都和希律亚基帕二世审讯,其判决也是一样:「这人并没有犯甚麽该死该绑的罪」(20:6:31)。路加记载的高潮,是保罗在帝国的中心罗马的传道活动,而且保罗的传道得御林军的准许(20:8:30、31)。经路加这一有力的辩护,真象已大白於天下:随基督教初创与发展而出现的种种扰乱,绝非来自运动本身,主要是由於犹太教的敌视和诬告所致。
圣灵的能力
在路加为基督教的正义和清白所作的长篇辩护中,他的神学观也表露得一清二楚。他前後二书显示了救赎历史的全面计划,从以色列时代(路一,二)而耶稣时代而教会时代,给以色列人的喜讯也推展至万国万民。除了强调这一点以外,路加也指出神是藉圣灵亲自参与历史的。路加福音写耶稣是个圣灵充满的人,圣灵降临其身,使祂有大能力作祂的工作(路3:22,4:1、14、18);使徒行传写耶稣的门徒是圣灵充满的群体(徒1:8,2:1-8);耶稣以圣灵的能力展开祂的事奉,教会也靠赖圣灵的能力秉承祂的工作。施洗约翰宣告耶稣将以圣灵使祂的门徒得着能力的应许(路3:16);耶稣於结束在世事奉时予以确定(路20:4:49;徒1:5)。这个应许於五旬节的聚会中首次得到的应验(徒二),继而也可见於基督教信仰从耶路撒冷传至罗马的拓展过程。
路加的记述显示,圣灵大能的临在即体现於新信仰所具备的能力、正直与坚忍不拔上。圣灵使教会有能力忠心地为主作见证(徒1:8),又建立真诚的信众(2:44-47,4:32-37),这正是古代以色列民朝夕切盼的景象。圣灵在新教会中产生了大智大勇(参徒二至五,彼得的辩护词),使为主作工者得能力(第六章),使撒玛利亚的布道者能够克服各种偏见(第八章),使阻挡福音传播的宗教壁垒得以袪除,如哥尼流事件(第十,11:章),差遣信徒往世界各处传道(第13:章)。
耶稣复活
路加笔下的全部历史所强调的一个中心事实,便是耶稣复活。路加也同保罗一样,坚信若无耶稣的复活,基督教的信仰也就无从说起(参林前15:12-20)。再者,复活是神对耶稣的生活和事奉的印证,也证实耶稣宣讲的一切都是真道。路加下笔伊始,即显示他很着重这要点,他记述替补犹大的使徒职分的人,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便是与其他使徒一同见证耶稣的复活。全卷使徒行传,从彼得五旬节的讲道和在公会面前辩护起,至保罗对腓力斯和亚基帕演说止,教会一再见证耶稣的复活是神施行的大能,是转变一切的基础(2:22-24、36,3:14、15,5:30、31,10:39-42)。
与此相关的一个主题,就是基督复活是众信徒复活的基础,因而也是基督徒盼望的依据(4:2,13:32、33,17:18、29-32,20:3:6,20:4:21,20:6:23)。
教会的主
还有一个与耶稣复活这一核心思想相关的主题:耶稣的复活与升天开启了祂对教会的主权,并通过教会而成为世界万民的主。这是路加的一个极重要的教诲。路加福音指明,神的国度藉耶稣的事奉,介入人类的历史。耶稣的复活一方面肯定了这个事实,一方面则解除了耶稣尘世生命的限制。「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2:32、33,5:31),圣经的这个比喻显示了耶稣的统治和权柄。司提反於生命最後一刻见到异象,看到耶稣在天上「站在神的右边」(7:56);彼得在五旬节演说中说,因着耶稣的复活,神已经立祂「为主为基督了」(2:34-36)。彼得在耶路撒冷对犹太宗教领袖宣言:是耶稣的大能使残废人痊愈;耶稣虽被祭司长和官府排斥与迫害,祂却在神的救赎史上成为最重大的因素(4:10、11)。扫罗在往大马色的路上所见的异象也肯定了这一点。他问:「主啊!你是谁?」主回答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9:5)神传给以色列人的天国福音,藉耶稣基督显明出来;如彼得所说,耶稣基督已成了「万有的主」了(10:36)。
赦罪
在路加的神学思想中,赦罪也是一大重点。被犹太教定为「罪人」的人,主耶稣基督却接纳他们,路加视此为一重要主题。使徒行传中赦罪的主题也占有极显着的地位。彼得在五旬节讲道引起的反响是:「我们当怎样行?」(2:37)答案包括两方面:悔改及奉耶稣的名受洗;罪得赦免及领受圣灵是悔改受洗後的结果。使徒行传另有多处提示,赦罪与悔改是相连的(3:19、26,5:31);另有多处也提到赦罪与信心是密不可分的(10:43,13:38、39,15:9)。保罗在亚基帕前辩护时,把悔改、信心与赦罪三者联系在一起。故此可说,在路加看来,信心(相信耶稣)与悔改实际上是等义的。信就是转向基督,信靠祂并委身於祂。信仰使人生有了新的取向。悔改则是转离旧路,朝向新的方向。早期教会视洗礼只为入会的标志,而赦罪的体验是在於成为这互相接纳、充满恩赦的群体之一员。故此,「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2:38)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洗礼仪式本身会产生赦罪的奇蹟,而是说一个人因悔改与信心受洗加入这新团体,在其中赦罪成为事实。在路加看来,教会就是有圣灵同在的团体,是神赦免罪人、造就新人的处所。
结构和内容
掌握使徒行传全书的最好方法是依循其本身结构研读。就路加着作的结构而言,可有几种不同的理解,因此在内容和情节的探索上也各有其方法,各有其贡献。
使徒行传自然地分为两部分:一至12:章为一部;13:至20:八章为另一部。粗略地说,第一部分可作「彼得行传」看;第二部分可作「保罗行传」看。「彼得行传」当然以彼得为中心,他创议拣选门徒来代替加略人犹大的使徒职分(第一章);五旬节讲道(第二章);在圣殿向犹太会众宣讲瘸子得愈的原因(第三章);在犹太公议会为基督教信仰辩护(第四章);领导使徒行医布道,并为使徒代言(第五章);在撒玛利亚领导教会与行邪术的西门抗争(第八章);藉哥尼流将福音运动推向外邦(第十,11:章);被希律王迫害下狱,却又靠神的帮助得从监禁中脱身(第12:章)。
这一部分主要记叙彼得的事,但也间有旁涉,如记司提反在公议会辩护和殉道的经过(第六、七章);记腓利在撒玛利亚布道并为埃提阿伯太监施洗的故事(第八章);记扫罗迫害教会又改变归主的事(第九章)。
使徒行传第二部分的主题,是福音如何藉保罗的布道传向外邦的故事(第13:至20:八章)。所记主要是三次宣教旅程,每次都使福音的种子在一片新拓的土地上开花结实,从而使早期教会宣教的工作得以迅速扩大。保罗的生平与布道以在耶路撒冷被捕(20:一,20:二章)、在该撒利亚系狱(20:三至20:六章)、被航解罗马(20:七,20:八章)三事为高潮。
这一部分的记叙是很集中的,盖以保罗为主而极少旁涉之笔。保罗的同工巴拿巴於第一次宣教旅程时,与保罗进入小亚细亚布道,只居次位(13:,14:章);记保罗希腊之行时,西拉取代了巴拿巴的位置(16:至18:章)。只有一个并非以保罗为中心的插曲,即记述耶路撒冷大公会议众教会领袖争论犹太与非犹太基督徒相互的关系及遵守律法的问题(第15:章)。不过,此事的缘起实际也是保罗在外邦传道工作引起的问题。此外,尚有一段记保罗在第三次宣教旅程到达以弗所之前,亚波罗在那里讲道的事(13:24-28);不过,这仅是一段加插的小节。路加的着作最明显的主题,是强调基督教传播之功主要应归於早期教会这两位巨擘。
另有所谓主题分析法,也是理解使徒行传结构和内容的方法之一。该法的依据是耶稣的应许:「……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1:8)使徒行传被视为「大使命」的成就史,其进展可分为以下3个阶段:(1)向犹太会众作见证,以耶路撒冷为重点,也兼及犹太邻近地区,并北至加利利(一至七章);(2)藉腓利、彼得、约翰向撒玛利亚作见证(8:1至9:31);(3)向外邦作见证,先是藉彼得在重重阻困下开始(9:22至12:25),後由保罗促成大业(13:至20:八章)。
然而,不论用何种方法来分析使徒行传,其一致的结论都是:这是一部扣人心弦的光辉巨着,一连串的事件高潮起伏,冒险及令人惊讶之事层出不穷,也不乏发人深省的记述。例如:保罗最後被捆锁,解往罗马,这似乎在作者意料之外。然而即使在这事上,也可说特别是在这件事上,路加看到了有神大能的手在工作。保罗在罗马帝国的京城,「放胆传讲神国的道,将主耶稣基督的事教导人,并没有人禁止」(徒20:8:31)。路加即以这千钧之力的证言,结束了他的记述。
Manfred T. Brauch
另参:「使徒时代」;「耶路撒冷大公会议」;「路加」;「保罗」;「彼得」;「提阿非罗#1」;「新约年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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