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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三十章
第二十一章
防止罪恶泛滥(二十一1~9)
整段经文是讲述如何处理一件发生在荒野上的命案,从近东考古学的发现中,如巴比伦的罕模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 paras. 23, 24)及乌加列文献(Ugaritic Texts),均有类似的律法要求及行事方式,对于这些“无头公案”,他们有一套处理方法。经文没有交待案件是否继续追查,但其中的方法,使我们对于此种罪恶的社会意义,可作一些思想:与分析:
·社会要承担在其中发生的罪恶责任。既然无人知道作案的是谁,责任就归于最近的城也颇合理。经文指出这样行,可以除去因流无辜者之血所带来的罪恶(9)。对于一些无法解释或难于确定责任的事,通常我们会把责任推卸给社会;但实际上,社会的确要承担这种过错并当付上一定的代价。发生在你我周遭的罪恶并非与我们无关,因为我们是组成社会的一分子,社会的现况受你我一分的影响,你愿意承担其中的责任吗?实际上,教会中发生任何罪恶时,若我们只将责任推却在他人身上,显然我们也过分漠视自己应有的责任了。
·为罪恶付出代价。一只母牛的价值可能算不得甚么,但却需要公开的宣认来作为对罪的反应与拒绝,因为罪可以带来整个社会的受罚。我们不是要宣扬罪恶,反是要竭力阻止罪恶的发生。个人的罪恶使团体受影响的概念是今日教会所当重视的,罪恶的传递与渗透力极大,也使人防不胜防,一种公开的指责行动是今日所急需的。只有这样,罪恶的势力才不致潜存而破坏美好的群体,让我们更小心罪恶的破坏能力。
思想: 你曾察觉在群体中有任何罪恶吗?你有指责它,并且以共同承担的态度去面对它吗?
人权、伦理的提升(二十一10~23)
战俘的待遇常成为一种人权争持的焦点,二次大战期间战胜国对待战俘尤为恶毒苛刻,甚至有以战俘为科学或医学的实验品。例如德军曾杀害了六佰万犹太人,成为一时的声讨对象。古代战争造成的战俘,所受待遇也完全没有人权存在可言,而神却为这些毫无保护的妇女提供保护的条款(10~14),可能对今日的人而言仍有不足,但显然在当时的背景下,则已是一种突破与提升了。
在伦常的关系下,神特别为长子应有的权利作保(15~17),不容因个人的喜恶而废长立幼;其焦点不在法律的订立,而在警告人小心自己的私意。因为神也常立幼子于长子之上,如闪、雅各与以法莲均非长子。让我们思想:神对事情的判断是针对人的内心态度,过于人的外表行为。此律例的出现,可能反映当时人均按个人的喜好而行,不理会可能会招致的恶果。
第三点提及的,是对待逆子的方法(18~21)。经文没有定义何谓顽梗叛逆,但强调他是“积犯”,屡教而不改。这里,父母的教导权威被肯定,他们的信仰纯正也被认可。而他们的“杀子行动”,我们可以在父母爱子的背景下解释,如非无可药救,父母怎会如此对待他们己出之子呢?经文强调的是这恶非个人的恶,乃是对整个社会构成一种罪恶(21)。我们能否因此而更体会父母的心情?引伸至属灵方面,我们在对待那些冥顽不灵的所谓信徒,能否责之以严,盼望他们可以回转呢?神并非单有忍耐的爱,祂也是公义的神;惟盼教会也秉承神的这种性情。
思想: 地上的标准是按人情与环境而定的,神却本于祂的主权而订立标准,你愿意以何者作为活的准则呢?──《新旧约辅读》
第二十二章
生活的一些准则(二十二1~12)
思想: 你认为圣经的内容不易实践吗?这些经文的背后有甚么适切我们今日生活的呢?
这里所记载的条例,有一“若”字作为开始,表明乃是一些可能情况下的施行法则。
·责任的承担(1~4)。对于那些迷失的牲口,百姓有责任加以看守与带回给物主。这不是一种任由人取舍抉择的义务,乃是一种责任,是神对百姓的一种吩咐。从这里,使我们可以思想:今日我们对弟兄姊妹的责任。那一种纯以自我利益作为中心的思想:,不应在教会中有立锥之地,我们既然在主里成为一体,岂非也承担了彼此帮助、照应的责任吗?
·衣饰(5)。大多数学者以为这节经文提及男女衣饰的区分与迦南宗教的混乱衣饰有关,甚至于惧怕有同性恋的罪恶存在(可参利十八22)。
·放走母鸟(6~7)。关注大自然的资源与平衡。
·建围栏(8)。防范人命的损失。
·两物的搀杂(9~11)。暗示尊重神创造的独特性,并且这些措施在当时可能被认为有神奇力量。
·作繸子(12)。是代表时常纪念神的律法,终身不渝。
以上所述的是一些人生常会遭遇的事,包括不与一切异教的形式连合、看顾自然、慎防人命的失丧及重视神的秩序与安排。这些均可应用在我们的信仰生活当中,神所关怀的,也包括我们生活的环境,我们也当在生活层面的任何活动上,看准神的心意,并以之作为我们处事的原则。相信在很多事上,神的原则是有的,如何实行则有待我们去深思其应用的方式了。
祈祷: 主啊,当我在某事上不知如何抉择时,求祢将祢所启示的原则提醒:我,使我晓得顺从祢而生活。
基督徒的贞洁(二十二13~30)
圣经对婚姻的忠贞要求,并没有因时代的变更而有所改变,耶稣于新约也再次重申婚姻贞洁的重要性(参太十九3~12)。这段经文亦有“若”字作为条件的用词,故此是一些切合时代需要的条例。若与近东的法典比较,则可发现与当时的法例有相似的地方。
·夫妻的关系(13~22)。婚前性行为受禁止(20~21),而妇女的权利亦受保护,既不能任意受不合理对待,也防止丈夫贪新弃旧,亦免使无辜者的血倾流。对当时的“盲婚哑嫁”,这些条例的确起了约束的作用,因为夫妇关系备受重视。今日崇尚自由恋爱的社会,婚姻的关系是出于自愿的,然而却更经不起考验。基督徒怎样看婚姻呢?神设立婚姻,也不喜悦人轻视婚姻,昔日如此,今日也如此。婚姻的成功需要付上代价,为自己的选择作出代价,乃是神所欣赏的。淫乱的代价是死亡,让我们不要轻看它。
·行淫者的刑罚(22)。参与淫乱的双方均要为自己的罪恶付上生命的代价,今日世人可能已经接纳这种罪的存在,但神永远不会认可这行为的。
·城里与郊野的分别(23~27)。主要的分别在于自愿或被强暴,二者一律的待遇当然绝不合理。今日我们也当以同情的态度接纳那些受害者,不当以歧视的眼光看她们。
·未许配人的女子(28~29)。这段经文较难了解,但这是一种对女性的保障,包括娶她为妻及不可休她;此外,若比较出二十二16~17,我们可以发现女方有拒绝之权利,而男方不单没有不娶之权,尚要付出当时的标准聘礼五十舍客勒银子。
思想: 你在男女关系上所持的是甚么标准呢?你是否愿意为贞洁的婚姻付出代价?──《新旧约辅读》
第二十三章
洁净的群体(二十三1~14)
·不能入耶和华的会(1~6)。这里列出四等被禁止与选民同列的人:
? 生殖器官受损的(1)。这里强调的是一种与迦南异教一些祭礼有关的人为损害行动,也可指出凡伤害己身者为神所不悦;但因意外或天生残缺者,并没有被包括在内。
? 私生子(2)。这禁令承接神对淫乱行为的不悦,此外,“私生子”是那些巴力庙内妓女之子,因此被禁止混杂于选民当中。
? 亚扪人(3~4a)。他们不顾兄弟之情,所以得到永不能接近神的刑罚。
? 摩押人(3~4b)。除与亚扪人的情况一样外,他们更使用毒计,谋害以色列人。
对于这些被禁止入耶和华会的人是一种通例,然而显然是有例外的。神并非一位古板不变的神,乃是按情断事的,深信诚心悔改,愿意转向神的人,是神愿意接纳的,摩押女子路得便是一例。神的禁令,是要以色列的群体保持纯洁,不容有任何罪恶潜入。今日一个群体若要得着神的喜爱与赐福,也当对罪有高度的警觉性。
·保持地方的清洁(9~14)。这里有两种需要处理的情况,一种是梦遗,特别是打仗时要注意的,神称之为当远离的恶。这恶的发生,主要源于思想:上的不洁,纯净的思想:引发此种行为的情况是很少的,惟有思想:中充满性欲的人,才会容易有此表现,神看重人的思想:专一,特别在争战的时候更当谨慎。第二是便溺后的处理,神称之为污秽,若人不遵行,神必远离他们。神在他们中间,一切的不洁当被除去。固然神不可能因此而受沾污,但神的要求是要百姓自洁,无论内心与外表,均需保持洁净。
思想: 基督徒怎样过一个圣洁的生活呢?又如何对待那些恶待我们的人呢?
以爱相待(二十三15~25)
思想: 当诵读每一条律例时,你能否体会神的心意呢?
·逃脱的奴仆(15~16):按前面十五12~18有关同族作仆人的条例,他们服事主人六年,即可重得自由,而且主人当善待他,又要在他离开时厚赐他(十五12~13)。若这里如学者所指是希伯来人对奴仆的附例,则反映主人会恶待仆人,因而做成仆人有出走的可能性;故此,这附例要当地的人接待他,任由他居住于当地而不可欺负他。神爱顾一切困苦的人,也赐恩给受压迫的人,这是实在可信的。
·不义的金钱(17~18):金钱本是中性的,没有善恶之别,然而得自不正当的途径却为神所憎恶。今日我们赚取金钱时,或许没有用奸诈的方法;但若进一步想,自己在工作上是否尽力,以致换来应得的报酬呢?
·借贷的问题(19~20):贷款不收取利息的,是放款人的一种损失;但神应许要将福分赐给行这事的人。今日常看到弟兄姊妹以免息或低息的条件借款给福音机构,深感这是神所喜悦的行动。神看重的,是一种不斤斤计较利益的互助行动。
·许愿与还愿(21~23):对自己的说话负责是还愿的基础,人常常会对人守诺言,但偏偏对神的许诺不偿还,但神说祂必追讨。
·慷慨的施赠(24~25):当时的社会与今日稍有不同,不能随处找到酒楼食肆,故此这种在别人田间取吃穗子或葡萄的条例是看顾旅客的需要,禁止大量采摘也能保障物主的权益及防止人起贪婪的心。我们对于缺乏的人,可有慷慨施出援手以应他人之急呢?神乐于看到人在爱中的施予。
祈祷: 求主给我一颗悲悯人的心,使我看到人的需要,不单是我所爱的人,也惠及那些我不认识,甚至厌恶的人。──《新旧约辅读》
第二十四章
婚姻问题(二十四1~9)
“不合理的事”(1)究竟代表甚么较难肯定;但相信这并非指贞洁的问题,因前面已提及不贞者当受的刑罚(二十二章)。因此,多数解经家均认为是指身体的缺陷,如不能生育等,这等人也因此可能容易于再婚后亦遭同一的待遇。但圣经告诉我们,离婚并不是最佳的办法,如撒拉、利百加、拉结、哈拿等,虽不生育,但因夫妇均敬畏神而蒙神赐他们后嗣。倘若人执意另娶,他必须谨慎,免犯淫乱的罪(4a),这条例着重神对淫乱的严禁,也指出人要为他所作的事负责任。
新婚者可以放假一年实在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他们既要建立一种新的关系,又要调节生活节奏,且要建立自己的新家园。今日,人也当重视其婚姻生活的建立,而这种建立是要付上时间的。笔者将这种关系的建立推至信徒与神的关系,你花了多少时间与主建立美好的关系呢?这种关系的建立,是透过牺牲、付出而得着的。
“磨”是制造日常食粮的机器,将之与人的命相比(6),可见它在日常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亦足见神看顾穷人日常生活中细微之需要。
拐带人口者罪当处死,其背后的意义是僭夺了主宰生命的权利,神才是生命的创造者与主宰。甚么时候人要抢夺神的位分,神必然施以惩治,这也是一种神绝不喜悦的罪恶。
有关大痲疯的条例,详记于利十三章之中,可参看之。
思想: 婚姻生活一再被强调,反映出神以何种态度对待婚姻呢?我对婚姻又持何种态度呢?
信任与怜悯(二十四10~二十五4)
为借方保留一些“私隐”,可能是二十四10~11的背后原因,而另一个原因是贷方在借出款项时除出于利益外,还要存着爱心去授予;或更甚者,贷方可能是在受欺骗的情况下借出,但他亦不当以不信任的态度作基础。借方应拥有保留选择当头(即抵押品)的权利,因为对象的重要程度他最清楚。这种借贷方式的重点在对人的信任并在爱中施予,让我们也有这种甘心爱他人的动力。另一种的借贷是对极穷乏的人,他唯一可作抵押的是他的外衣,贷方也当因爱顾他而每晚归还他,使他有保暖的衣服,这样的行为,能使自己得到神更大的祝福。
作“散工”的工人,每日的工钱供给生活的一切,扣押工钱使他们得不到身体上的供养,这种罔顾他人的举动,会招致神的忿怒。
二十四16是个人为自己所行承担结果的典型句子,虽然神常说对敬畏祂的人施慈爱,自父及子至千代;但对违背的人则施罚只至三、四代,这是一种强烈的对比,衬托出神慈爱的深厚;然而,神的基本原则是按人所行的响应他,因此,每人都要为自己所行的事负上责任,不能推诿。
怜爱孤儿寡妇以纪念以色列人也曾受欺压(二十四17~18),神怎样看顾他们,他们也当这样看顾其他有需要的人,这才配得上称为神的选民。二十四19~22是一些具体的例子。今日我们也要善待有需要的人,但当然是以不同的方法实行了。
二十五1~3是对受罚者的一种保障,免刑罚过重而有终身损伤或生命危险。这样的吩咐也暗示人性的一种罪恶倾向──没有怜惜的心。愿意我们以更多的爱与接纳来代替我们的憎恶与仇恨。
思想: 善待他人是一种损失吗?你愿意因为爱弟兄的缘故,放弃你一些应有的权利吗?──《新旧约辅读》
第二十五章
信任与怜悯(二十四10~二十五4)
为借方保留一些“私隐”,可能是二十四10~11的背后原因,而另一个原因是贷方在借出款项时除出于利益外,还要存着爱心去授予;或更甚者,贷方可能是在受欺骗的情况下借出,但他亦不当以不信任的态度作基础。借方应拥有保留选择当头(即抵押品)的权利,因为对象的重要程度他最清楚。这种借贷方式的重点在对人的信任并在爱中施予,让我们也有这种甘心爱他人的动力。另一种的借贷是对极穷乏的人,他唯一可作抵押的是他的外衣,贷方也当因爱顾他而每晚归还他,使他有保暖的衣服,这样的行为,能使自己得到神更大的祝福。
作“散工”的工人,每日的工钱供给生活的一切,扣押工钱使他们得不到身体上的供养,这种罔顾他人的举动,会招致神的忿怒。
二十四16是个人为自己所行承担结果的典型句子,虽然神常说对敬畏祂的人施慈爱,自父及子至千代;但对违背的人则施罚只至三、四代,这是一种强烈的对比,衬托出神慈爱的深厚;然而,神的基本原则是按人所行的响应他,因此,每人都要为自己所行的事负上责任,不能推诿。
怜爱孤儿寡妇以纪念以色列人也曾受欺压(二十四17~18),神怎样看顾他们,他们也当这样看顾其他有需要的人,这才配得上称为神的选民。二十四19~22是一些具体的例子。今日我们也要善待有需要的人,但当然是以不同的方法实行了。
二十五1~3是对受罚者的一种保障,免刑罚过重而有终身损伤或生命危险。这样的吩咐也暗示人性的一种罪恶倾向──没有怜惜的心。愿意我们以更多的爱与接纳来代替我们的憎恶与仇恨。
思想: 善待他人是一种损失吗?你愿意因为爱弟兄的缘故,放弃你一些应有的权利吗?
当尽的本分(二十五5~12)
为没有儿子的兄弟生子立后,是作兄弟者当尽的本分(5),这也是当时中东地区常见的风俗习例。创世记三十八章曾有相类似的事件发生,而路得记则叙述了相若的条例,即一人若没有兄弟,他的近亲应承担为他生子立后的责任。
对当时的以色列人来说,他们将进入神应许的迦南地,并可以分取一份地土作为他们终身的产业,然后在其上耕种,收取农获,这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至宝贵的拥有。但若没有儿子继承他的地土,则在平均地业的事上出现一些困难,故此,为兄弟立后,是在此情况下一种有效分配土地的方法。
另一方面,此条例与神的约有关,因神立约的对象,不单是亚伯拉罕自己,也是与他的后裔立约(创十七7~9)。因此,人若没有儿子,则神对以色列人的约像落了空一样。从这条例,我们可以看到神十分重视他与选民所立的约。今日我们同样是神的选民,神也重视祂向我们的应许,必保守祂自己的约言。
当然,经文指出此条例并不是一种绝对性的命令,行的人有选择的自由,当他拒绝时,他要到当时的法庭(城门口)当众说明原因,作兄弟的,要因他自己的决定负上责任,包括被吐唾沫于脸上,及在乡里当中被称为脱鞋之家。“脱鞋”之行动,在当时乃指作兄弟的以象征行动表示他放弃当尽的责任。弟兄姊妹,我们也在神面前承担了一定的责任,包括看顾弟兄、关顾贫穷、传扬好信息等等,你是否已经肩负了这责任,还是甘愿作“脱鞋之家”,受到羞辱的对待呢?
祈祷: 求主叫我看重祢的应许,并且愿意承担祢的托付。
公平正直的心(二十五13~19)
以色列人虽有这样的一条律例,但却没有在他们中间发生甚么制约的力量,先知阿摩司与弥迦相继作出的指摘(参摩八5;弥六10)是否让我们更体验人惟利是图,不择手段的丑恶呢?
“法码”(13)是量重的标准,而“升斗”(14)则是量体积的单位,如量禾捆或面粉时用,这是当时的度量衡标准。欺诈的方式是指购买时用较重的标准,而卖出时则用较轻的标准,因此商人可以得着双重的利益。行为公正的,可蒙神长久保守的应许;若不以公正而行,必为神所憎恶。这种倔强的公平处事原则是神所吩咐的,相对今日社会上的人,以狡诈为聪明、奸恶为“醒目”的看法,是背道而驰的,你愿顺应潮流而得到更多的利益或要逆流而受嘲笑呢?
有关亚玛力人的吩咐,是引述出埃及记十七8~16 的事实。那时他们趁以色列人疲乏时攻击他们,这是一种极不光明的行动,神以之与不敬畏自己相等。这与大小法码的条例放在一起,是要表明神不单着重一种公平的群体生活,也要以公平对待那些行不义之事的人。虽然此事延至希西家王时才得以应验(参代上四43),却证明神的说话至终必要应验。
我们今日可以看到行诡诈的商人得到很大的利益,也享受平安;有作恶不义的人享受长寿与福气,但这只是暂时的一种虚像、幻影。神不立时施以刑罚,只有一重要的意义,乃是要宽容他们,使他们有悔改回转的机会(参诗篇七十三篇),你常为不义而感不平吗?
思想: 你是否心存正直公平呢?你以为“无商不奸”是今日商业社会的定理吗?──《新旧约辅读》
第二十六章
公开的见证(二十六1~19)
思想: 今日我们怎样以公开的方式见证神在我们生命上的赐予呢?或是你根本未经历神的恩惠呢?
今日这段经文是摩西宣告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后,要于首年及第三年奉行两个祭祀的仪式,以表示他们感谢神丰富的赐予。
·献初熟之物(1~11)。迦南人以巴力作为五谷生长的神,但以色列人当晓得耶和华才是一切土产的创造者。程序举行于收割的第一年,百姓要将当地初熟之物带至神所选择的地方,承认他们已得神所应许的地;接着祭司将礼物奉在神的坛前;然后百姓要宣告以色列人的简史,自雅各流浪直到以色列得涉足应许地,收农获物为止;最后是俯伏敬拜耶和华,并且在祂面前欢乐。对一个蒙福的人而言,他首要是谨记神作为他们的赐福者,将荣耀归给祂。试想想你我在得到丰富的物质之后,能否将一切的感恩献回给神呢?
·献十一之物(12~15)。这是于第一个三年举行的仪式,在神面前执行神的嘱咐,将十分一的收成分给利未人与一切外人后才宣告的一段说话,以见证自己已按神的吩咐而行,我们不应独享神的赐予,而应与人分享,向有需要的人施予。“施比受更为有福”是基督教的一句名言,也是神的一种工作计划,透过祂所拣选,赐福的人将福气传给他人(参创十二1~3)。教会今日也有类似的责任,就是向心灵干渴的世界施出神的福气,使世界可以认识独一的神,并从祂得着福气。
“亚兰人”(5)多指雅各曾作拉班的女婿,他是亚兰人;“死人”(14)是指巴力,因它一年会死一次,而后再生,代表农作物的凋谢与生长,
思想: 今日教会在社会中有否责任?有哪些责任是我们忽视了的?──《新旧约辅读》
第二十七章
约的重申(二十七1~10)
二十七章与二十八章是圣约延续的吩咐,包含一项祭祀仪式及宣布祝福与咒诅,今日先看仪式的设立。
这仪式于渡约旦河之后举行,分为两部分:
首先是立石、墁灰、然后写上律法。这种书写的方法是典型的埃及人技巧,此行动不单作为律法的记录,也是重申约的见证(参书二十四27)。立石于以巴路山,其可能的意义是违约者必招致咒诅,是神早已作出的警告,人在受病苦时常有怨天的反应,以色列人当然也不例外,但神早已对他们明示可能遭遇的刑罚,使他们不能推诿。我们在这次约的重申仪式中,可以体会神十分重视人记念祂,我们也当常常记念神在我们生命中的带领;此外,以神的话为真实、可畏,也是我们当有的态度。
第二筑坛献祭,神禁止以动过铁器的石头为坛,可能与当地的某些异教风俗有关,因凡动过铁器的百头,神都视为污秽(参出二十25)。筑坛后要献上的是燔祭与平安祭,燔祭的主要意义是全部的奉献,作为选民全心奉献的象征;平安祭则强调神与人共乐,当天神与百姓在重申约的关系后,一起快乐、吃喝(7)。我们每逢思想:神在我们生命的拯救时,也当愿意作全部的奉献。你感到与神同在的喜乐吗?神是否成为你生命喜乐的源头呢?
9~10节则又一次强调以色列人当有的守法生活,以神所赐的律例典章作为生活的规模。今日信徒也当以神的话语作为生活准则,且愿意顺服遵行。
思想: 约的不断反复重申,对我们今日作基督徒的,有特殊的意义吗?
阿们(二十七11~26)
这里所吩咐的仪式,是承接立石献祭的行动,而这里所言与二十八章中的祝福成一对比,当日六支派的人站在基利心山祝福,而另外六支派的人则站在以巴路山宣告咒诅,利未人极可能与约柜同立于二山之间的示剑城,然后彼此和应,“阿们”是同意,或诚心所愿的意思。利未人启咒诅,而百姓则应以阿们。综观十二项咒诅的内容,涵盖了神的诫命,包括敬畏独一的真神;不立任何偶像(15);对父母的孝敬(16);持守神的公平;不以武力夺人之地(17);怜惜弱者、无依者(18~19);伦常关系的清洁(20~23);尊重人的生命(24);不贪财枉法(25);坚守律例(26)。那些当受咒诅的行径提醒:我们,人在生活各方面均需遵守神的吩咐,否则必遭神的惩罚。
从以色列人的历史显示,他们完全不知道这里所列的禁例,他们行尽恶事,却不敬畏神。有时,反面的说话不易听得明白,更难藏于心中;就算仍然记着,在行恶之前人也可以找到借口,或是歪曲、或是否定,总不与他将行的恶事相左。否则一个自命信神、跟随神的以色列人,何以明目张胆的违反禁令,也不怕神忿怒的惩治呢?
我们当竭力遵守神所赐下的律例,不可留有任何地步。其间只有两种态度,一是遵守,一是背逆,没有任何中间派,而神的要求也是绝对的。一种有口无心说“阿们”的心态,神当然不会欣赏,但往往已成为我们的惯用语,没有丝毫宣告委身的内涵。弟兄姊妹,当留意我们每一句说话的真实性,因为神是看透人心的。
祈祷: 主啊,不要因我的虚假惩罚我,只求祢更多的提醒:,使我在祢面前过一个真诚的生活。──《新旧约辅读》
第二十八章
福气追随(二十八1~14)
咒诅之后立刻出现一段生活蒙福的经文,1~14节就是论述神所赐下的福气,当中使人看到福气的动感,人要逃也逃不掉的。
这里用一种“两端代全部”的描写方法,是希伯来人惯用的方式,如城里、田间(3)代表一切你所在的地方;出与入(6)代表你所行的一切路程。故此,福气的描写,并非地区性或局部性的,更是涵括人一切的活动与起居。
里面有一些比较特别的福气:内文提及“筐子”与“搏面盆”也蒙福,这两样物品,前者是用作盛载收获物的,而后者则是制造食物的器具,其意是指生活所需,一无所缺。第7节说有仇敌的攻击,但由整齐的军旅(一条路)而成为亡命的败兵(七条路),或许也可以代表蒙神赐福者并非为人人所喜爱,但却是有神作为他的倚靠,使在敌人攻击之下仍然站立稳妥。
9~14节响应1~3节所提遵守诫命的要求,这种要求不断重复,显明要特别留意。这里强调选民守约遵律,就在万民之上,无别国的人可比拟。一方面只有他们才有神的律法;另一方面也只有他们是神在万民中所拣选属自己的百姓。神也拣选你,也将祂自己的话语赐给你,你是否在遵行呢?
最后,神所赐的福,不是我们常说的“灵福”,而是一种物质上的福气。我们可能不察觉这福气已经临到我们身上;如果得不到,可能是因为我们没有完全遵守神的话,但神的应许是不会落空的,祂会赐下物质的福气,这是不少基督徒可作的见证。
思想: 有甚么可以代替神所赐的福气呢?你有遵行祂的吩咐而得福吗?
灾祸贴近(上)(二十八15~35)
二十八章前一段论及福气(1~14),而后一段(15~68)则宣告祸患,在篇幅上两者有很大距离,这样安排的目的,可能是要立约者更重视这约,更小心的遵守。15~19节正好与前面的福气相反,接着自20节起,作者对咒诅的内容作更详细的解说:
·不断的灾祸(20~24)。“直到你灭亡”一词出现了四次(20、21、22、24),代表若以色列人不服从律法,这里所提的灾祸便会永不停息地缠磨他们,包括作事不顺利,瘟疫和天灾,直至他们在所应许的地上灭亡,即暗指被掳他方,不能再活在应许地。“铜天”指天不下雨,而“铁地”则指地不出五谷。
·战祸(25~26)。25节刚与第7节相反,“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意思是无人欢迎,到处流散,这也与第10节相反,甚至战死沙场也无人埋葬,其凄凉可见。
·疾病(27~29)。埃及人曾被神以“疮”攻击,皆因他们不理会神的警告,以色列人也必遭受同样的对待。
·抢夺(30~33)。妻子、房子、园子和果子、牛羊、儿女这一切本为以色列人的所有,但都会被别人抢掠;并且物主会因屡受抢掠的刺激而有疯狂的可能(34)。不断的丧失会使人沮丧,眼看亲离子散,可使人崩溃。
要得着这些灾祸,只要作一件事,就是不守神的律例。人单听这些警告,不会受多大的打击,惟有亲历的人,才会深切地体会其中的痛若。如果人可以一心爱神,遵守神的诫命,又何需经历这些痛苦呢?当我们嘲笑以色列人的时候,让我们更谨慎地活在神话语之中。
思想: 咎由自取是一句至理名言,人在苦难当中也当负上一定的责任。
灾祸贴近(下)(二十八36~57)
·被掳掠(36~37)──作为被掳之民,成为别人的拥有物,失去个人的身分,沦为奴隶;以色列的君王,虽有王的名分,却沦为亡国者。
·农业失收(38~42)──农业为当时主要的经济来源,失收带来的是贫困、饥饿,而究其主因,是蝗虫(天灾)所致,明显地这是出于神的惩罚。
·身分降卑(43~46)──这是伴随着被掳、失收的必然结果,无论在政治地位或经济条件上,他们都成为低下的阶层,为人所践踏。对于今日世界各地常执经济牛耳的犹太人而言,可能的解释乃是他们已重归耶和华的怀抱,再蒙受祂的赐福。
·遭围困的痛苦(47~57)──他们受罚的原因再被提出(47),而“直到灭绝”一词出现了三次,显示此等惩罚是极其严重的。先是描写敌人的袭击,凶残的、全不顾惜、抢掠、杀戮的事是难免的。而后描写被困的人要受更重的灾祸。这里有一种极大的矛盾,就是子女作为赐给选民福气的一部分,竟然被当作食物吃了;而这里所说的“恶眼”(54~56),其意是指他们对别人妻子儿女的虎视眈眈,心中盘算如何取之为食,可见当时情景的恐怖。
这些都只是一种预言式的讲论,但其逼真程度使人的心震荡。他们所受的,只是一种肉身上的痛苦;但倘若我们今日明明知道神,也认识祂,却仍叛逆祂,不甘心乐意的事奉祂,我们所面对的将是永远的灭亡,因为神是轻慢不得的。
祈祷: 求生以慈爱引导我,又以祢的公义惩治我,使我的生命能亲身经历祢的真实。
灾祸的总论(二十八58~68)
从这段经文的编排,可以看到神以对比的手法,指出以色列人受惩罚是无法推诿的。
以色列具有与神立约的身分,而在立约中,神应许赐大福分,但却要求以色列人遵守祂的律例典章(58节中的律法是指神在立约上的要求),以敬畏的心在地上生活。神曾在埃及地施行一切灾病将埃及人与以色列人分别出来(参出九4、11;申七15);他们的数目像天上的星、海边的萨那样多(62);神也喜悦他们(63),引他们进入应许之地。这许多的描述,是要指出以色列人是大蒙恩宠的一群,曾享受神特殊的福气。
但事情的发展却走到另一极端,因以色列人的背叛,他们要尝受极大、极长、极重、极久的灾祸(59);他们要遭受一切埃及人的病;先前人数众多,现在却人数稀少(62);神的喜爱变为神的毁灭(63);本为事奉真神之国,现要事奉偶像(64)。
上面是一个重大的对比,从百般蒙福转向千种受苦,归根究底,只在于以色列人的无知、顽梗。神明明的施恩,他们却不敬畏祂,也不感谢祂。对我们这些已经受过神藉基督所赐百般恩惠的人而言,倘若我们也像以色列人一般忘恩负义,故意偏向偶像,不拜真神,我们也会遭遇以色列人的悲惨命运,这是面对一位大公无私的神所当清楚知道的事。让我们爱神、敬神,遵守祂的法度、律例、典章,以完全的爱回应祂对我们所施的至大救恩。
思想: 试回想以色列蒙受的福分,比对你从神所得的恩典,你会否也陷入以色列人失败的危机当中呢?──《新旧约辅读》
第二十九章
在经历中体认神(二十九1~15)
·“看见”与“看明”(2~4)──“看见”是指以色列人真的以眼睛看到神在埃及地所行的神迹奇事,但却看不明。“看明”是在事件之中,看见、认识那位施行神迹的神,认识祂的伟大、权能,体会祂的眷顾、罚恶性情。相信我们每天都在经验神的能力,可能不一定是惊天动地的神迹,但却在每一件小事上可以经验到的。你在日常的生活中看见神的作为,看明神的计划与旨意吗?
·经过与经验(5~9)──以色列人亲身经过四十年的旷野生活,在物质缺乏的地方,他们并没有耕作但却有粮裹腹;不必挖井而可饮用水泉;他们走了四十年,竟然鞋不破、衣不穿。但问题是,他们实实在在地经过了四十年,神在其间也额外地加以保守与供应。可是,他们是否都经验过神呢?他们的生命是否与神结合,是否发现神的真实与伟大呢?任何读过民数记的读者,相信都会叹息以色列人徒然经过旷野四十年的生活,因为他们并未有经验过神自己。你信主和经过神保守的日子有多久呢?你亲身体验过神的真实吗?
·立约与立志(10~15)──四十年前,在西奈旷野,他们已与神立过生命的约(参出二十四4~8)。但立约成为一种建立关系的形式,以色列人自恃得着选民的身分而任意妄为;今日,神要求他们起誓(14~15),要作神的子民。这是一种身体的献上,生命的委身,在神面前立志,单单事奉祂。我相信任何一个要跟随神的人,必须有立志委身的心意,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真真正正地过一个神所喜悦的生活,甚至将生命置诸度外也在所不辞。
祈祷: 主啊,愿我在听道、读经、分享中所得对祢的认识能在生活中亲身体验。
慈爱的刑罚(二十九16~28)
当时人并没有方便的印刷工具,纸张也并不普遍,因此圣经是用人手抄在羊皮卷或蒲草纸上的;而主要传递律法的方式,是要靠言语的宣扬,故此,我们不难明白申命记中不断重复某些经文,是代表信息的重要性。读律法书(创、出、利、民、申)时,若明白它们的宣讲意义,就会明白为何作者常常重复地说同一件的事了。
在重申神与以色列人所立之约的同时,摩西特别关注那些引人入歧途的人,且明言这些人将承受极重的刑罚。16~17节是提醒:以色列人列邦偶像的不可靠,它们只是金石木头,既不能自保,更难以保护别人。虽然如此,却仍然有人偏离神,寻求它们(18)。无论甚么人,平民百姓或民中的领袖,倘若如此行,他们必自招咒诅,落入神可怕的刑杖之中。
21~27节是后来先知常引用的形式与内容,这里所提的灾罚与二十八章所列的相似,包括疾病(22)、天灾(23),而他们受灾的原因,是他们违背耶和华所立的约(25)。约的两面包括遵守而蒙福(二十八1~14),及违逆而惹祸(二十八15~68),两段经文长短有差别,意思可能是蒙福者福气无穷,难以形容;受祸者刑罚虽多,却有限度。神始终是爱的神,祂所施的责罚,只是一宿之间,当我们从祸患中归回神的时候,我们又可以经历神无限的慈爱了。
弟兄姊妹们,让我们铭记神与我们所立的约,竭力持守神所嘱咐的命令,以身以心活在神的大爱当中,成为他人羡慕的对象,而非受嘲笑的群体。
祈祷: 活在祢爱中是何等有福啊,求祢每天保守我的心怀意念,拦阻我偏离祢的道路。──《新旧约辅读》
第三十章
复蒙赐福的条件(二十九29~三十14)
二十九29是一节十分重要的经节,指出神对选民的自我启示──明显的事乃指神所启示的律法,这是以色列人明白,可以遵行的;但神仍有奥秘的一面──隐秘的事乃指以色列人未来的遭遇,惟有耶和华神才知道。摩西在神的启示下,只将以色列人两种可能的遭遇列出,他并不知道以色列人会走哪一条路。虽然如此,摩西却知道神虽公义,却是充满怜悯的。因此,他提醒:以色列人,纵然他们偏行己路,惹神发怒,神仍不会撇弃他们。
这种归回的历程是痛苦的,然而却是必经之路。他们的心灵在苦难中耗损,但一旦当他们思念神应许的话而转回时,神必施行拯救。三十7~10是重述二十八章所提的福气,也是神应许复赐的,而最重要的是人有一颗愿意悔改的心。
三十11~14指出神要求的诫命并不难遵守,“不是在天上”指其非高不可攀,以致人无法达成;而“不是在海外”指大海的难于跨越,得着的机会非常渺茫。相反的,他们所要遵守的诫命,是在他们的口中及心里,可见神所赐的律法,是他们可以在生活中实践的。如果我们对摩西五经加以研究,不难发现它们的内容是针对当时的社会、生活而设立的,是绝对可以依着而行的。以色列人之所以无力实行,并非力有不逮,主因乃是他们贪图偶像敬拜所带来的肉欲享受,生活放荡不羁,任意而为。相信这也是我们今日所面对的困难,就是以自我代替神,寻求个人的快乐而忘记讨神喜悦,实际上,神的诫命是我们可以遵行的,不是遥不可及的。
祈祷: 神啊,我不要陷入软弱犯罪之中,但倘若我犯罪得罪祢,求祢帮助我,使我转回复得祢的慈爱。
生命的抉择(三十15~20)
申命记的主要内容已来到尾声,也是人需要在生与死、福与祸之间作抉择的时刻。
选择生与福的意思就是:?爱耶和华你的神;?遵行祂的道;?谨守祂的诫命、律例、典章(16)。从这些解释中,可以看到爱神与遵守祂的话是同等重要的,也是选择生命者当行的道。试想今日可能有很多人自称爱神,却对祂的话──圣经茫无所知,这是否一种与经文相去甚远的现象呢?当我们说自己爱神,那么遵行祂的律例、典章是当有的表现,你走在生与福之道上时,请谨记这里所提示的。
选择死与祸的意思就是:?心里偏离不肯听从;?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别神(17)。这里所指是一种主动者与被动者的表现,不论你是主动地离弃神,或被动的遭受引诱,其意义是一样的。故此,凡人行背逆之道,均不可将责任推于别人身上,因为行恶者必须为其意志的抉择负责,断无推搪责任的机会。
摩西说他将生死陈明,且要求以色列人在当中作出抉择,他用正面的方式加以引导,且要求天地为证,因天地代表长存不变的意思。他要求以色列人选择生命,好承受神所赐的福。弟兄姊妹,经文未记载以色列人的决定,我们不知道当时他们作出怎样的响应;但从他们日后的历史,可以知道他们选择了死与祸的路。同样,今日无人知道你如何选择生与死,因为你心中的意念只有自己才知道,但我盼望每个读者均选择生与福之路,一生一世爱神,遵守神的律例、典章,愿我们活在神的慈爱中。
思想: 生命之路只有两条,一是通往永生之路,另一是往死亡之路,你确信已走上永生之路吗?──《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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