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6 來源:敬拜耶穌基督網 曹傳文(StephenCao)
我是基督徒,我得救跟舊約先知得救有沒有區別呢?舊約先知身體能得贖嗎?
我已經受洗歸入耶穌基督,靈魂已經得救,若能活在上帝的旨意當中,身體必能得贖(【林前15:44】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我在新天新地【啓21:1】裏能見到舊約猶太人嗎?當然能看到,不過不是在聖城【啓21:10】內,而是聖城外。因爲主耶穌說:「【太8:12】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裏去,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上帝揀選了以色列人,把割禮賜給他們,【創17:14】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這裏說到從民中剪除,是不是在他在世的時候把他趕出以色列人羣呢?不是,而是從新天新地裏剪除。猶太人在十二歲成爲律法之子之前,【羅7:9】沒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這裏說的就是指靈的死亡,與上帝生命的隔絕。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曠野把律法(【加3:19】律法原是爲過犯添上的。因爲他們不信上帝【來3:9】,他們既然不要「因信稱義」,上帝就讓他們去「因行律法稱義」。)賜給他們,【羅10:5】摩西寫着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着。」耶穌來就說:「【約7:19】你們卻沒有一個人守律法。」所以主耶穌說:「【太8:12】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裏去,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就是說受割禮的猶太人,不是「因信稱義」而是「因行律法稱義」的猶太人,都在聖城外,而且只有靈魂沒有身體,在永永遠遠的黑暗裏活到永永遠遠。
我是基督徒,靈魂已經得救,如果活不出上帝聖潔【彼前1:16】的要求,不是活在上帝的旨意當中,我的身體必然不能得孰,我的結局就是受永火的刑罰【林前3:15】,而且只能在聖城外,只有靈魂沒有身體,在永永遠遠的黑暗裏活到永永遠遠。因爲:1.【太5:13】「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2.【太22:13】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來10:31】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裏,真是可怕的!
法利塞人和文士是屬乎肉體的,律法之下的猶太人身體都是賣給罪了【羅7:14】。因爲【摩5:26】你們擡着爲自己所造之摩洛的帳幕和偶像的龕,並你們的神星(這裏說的不是上帝,而是墮落的天使)。所以即便他們想要行善也行不出來【羅7:15】,不行公義、憐憫、信實【太23:23】。我們基督徒是「因信稱義」,我們在耶穌基督裏勝罪有力【羅7:24-25】!我們在耶穌基督裏勝罪有力【羅7:24-25】!我們在耶穌基督裏勝罪有力【羅7:24-25】!因爲聖徒是屬靈的【加6:1】,而有嫉妒、紛爭的基督徒則是【林前3:1】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裏爲嬰孩的。
舊約先知也是「因信稱義」,而且身體也能得孰。因爲:1. 【弗2:20】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爲房角石。2. 【來11:35】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釋放」原文作「贖」),爲要得着更美的復活。【來11:39-40】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着所應許的。因爲上帝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這裏「更美的事」指的就是身體得孰。所以舊約先知身體是得孰的。
作者:曹傳文(Stephen Cao)
Email:StephenCao@jingbaiyesujidu.com
回頂部